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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作为昔日的省市劳模,如今沦为杀害妻子的杀人犯,还被82岁的岳母索赔损失共计32万余元。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振忠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判赔民事赔偿25.68万余元。
叶振忠,1949年出生,曾是江苏省和南京市的劳动模范、南京某区人大代表,退休后被一家建筑企业聘为工程师。2006年11月14日上午7时许,叶振忠饭后赶去上班,被妻子无理阻止,并威胁撕毁其图纸。两人的冲突随之升级,厮打中,叶振忠用卡喉咙的手段,致妻子窒息死亡。
2007年4月3日,南京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叶振忠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在此之前,因叶振忠在单位数十年出色的工作表现,以及在社区邻居眼中的“大好人”形象,单位领导和40多名老邻居自发写信给检察院、公安和法院求情,请求对其从轻处理。在这些信中,提得最多的是“老叶工作一贯表现很好,对社会有一定贡献,请在量刑时给予充分考虑”,“老叶的妻子有精神病,夫妻多年来不和睦,老叶身上经常被爱人打得伤痕累累,老叶的老母亲、妹妹经常挨打……”
近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振忠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行为给死者家属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但其要求的精神抚慰金于法无据。叶振忠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应认定其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此外,其辩护人提出被害人存在严重过错的辩护意见,法院经查,被害人确患有精神疾病,但作为丈夫应对其多加体恤照顾,不能据此认定被害人有重大过错,故此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据此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