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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储户汤先生到金融机构存款,在钱给对方清点后发现“少”了1600元,他就提出要看录像,但对方不让。那么,当储户遇到这样的情况时,究竟有没有权利看录像呢?
昨天,汤先生给本报来电反映说,他是安徽人,一直在南京做早点生意。17日下午三点钟左右,他把家里积攒下来的2万元钱,就近送到江宁岔路口农村信用合作社去存,进去后他来到平常存取钱的2号窗口,把前一天数好的2万元钱递给柜台里的工作人员,可对方用验钞机验数完毕后说,只有18400元。由于当时验钞机挡住了他的视线,他看不到柜台里柜员的工作流程,并且听到验钞机卡钱的声音,但他看到验钞机上显示的数额的确是18400元。当时,这2万元钱是用皮筋扎好,并用报纸包起来的,在存钱的前一天,他和妻子把钱数了好几遍,第二天也没有去别的地方,直接去了信用社。当他听说只有18400元钱时,以为是妻子拿了其中的一部分钱后忘了跟他说,所以柜员叫他再数一遍时,他没数就在存款单上签了字。走出信用社后,他越想越不对劲,赶紧回家问妻子,但妻子肯定地说自己没有拿钱,为这事妻子还责怪他不相信自己,和他闹起了别扭。他的一位朋友得知此事后,就叫他报警,让民警带他去看监控录像。当天下午,汤先生就向岔路口派出所报了警,和民警到信用社后,对方的负责人却只答应让民警看监控录像,还说这是规定。
随后记者又向该信用社的内勤邵主任核实,邵主任说,信用社确实有规定,没有上级领导的批准,非本社工作人员是不能看监控录像的。而信用社对柜员的工作流程也是有规定的,柜员在办理业务时,一定要能让储户清楚地看到他们的工作流程,汤先生所说的验钞机是放在柜员旁边的,不可能挡住他的视线。而且,在发现问题以后,柜员将钱重复数了好几遍,还多次要求汤先生重新数钱,可他没有数。随后,邵主任还答应让汤先生在他们下班后去看监控录像。当天下午,汤先生在民警和信用社有关人员的陪同下看到了录像,但由于录像清晰度不高,又没有声音,所以他虽看了录像,不过也没发现明显的问题,但至少打消了一些疑惑。
对此,江苏南京市刘洪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洪律师认为,储户有权要求银行或信用社让其察看监控录像,因为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监控录像的初衷之一,就是为了避免与储户产生争议。由于监控录像记录了储户存取款时的真实情况,不能只被金融机构利用起来表明自己的清白,同样有责任用来证明储户的行为。因此当储户对金融机构的工作提出异议时,对方应该通过录像这一最有力的证据来让储户相信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