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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去年3月,贺云(化名)应聘去了一家名叫“云南九州财富”的公司工作。然而4个月后,贺云不但没有得到一分钱工资,还倒贴了不少钱。 近日,这场劳动争议官司在南京玄武法院开打,贺云详细讲述了“九州财富”颇为奇特的用人方式。 应聘:商务部职员,月薪2000元 贺云说,去年3月她看到“九州财富”江苏分公司的招聘广告,觉得招聘人数多(各职位总数超过百人)、待遇也很好(广告承诺月薪不低于2000元),欣然前往,应聘“商务部工作人员”,顺利通过,成为公司一员。 然而工作开展数月,公司并未按照当初招聘广告的承诺和她签订劳动合同,只让她在一张《代理协议书》上签了名;工资也一分钱没付。 工作:拉亲朋好友来听讲座 贺云说,进了公司才知道,“九州财富”的主营业务是推销林地。和她一起进公司的同事,不管当初应聘的岗位是什么,实际从事的工作都一样,就是不断地“邀约客户看宣传片、听讲座”,好让客户们相信,那些远在云南、四川的,可能永远都没有机会见到的林地,具有多么大的投资价值和升值潜力。 那些宣传片和讲座,贺云参加岗前培训时,也都看过听过。她说:“培训课的方式很奇特,经常让我们起立唱歌、交流心得体会,还会有人大哭或大叫……听完之后,还真的相信自己从事的是一项特别有意义有前途的工作,相信你劝别人买林地,是真的为对方好……”“客户”是需要自己去找的,公司不管你用什么方式,只要你能把人拉来听课、能说服对方掏钱买林地就行。贺云开始不停地跟身边的亲朋好友介绍自己从培训课上学来的“林业建设投资项目”、介绍“木材在国内的紧缺程度”、介绍“马尾松的生长速度”、计算“一亩马尾松生长15年后的木材价格”…… 但是很奇怪,贺云发现听众的反应和自己听完课后的感受非常不同,绝大多数人会告诉她:“这是骗人的吧,你也上当了吧,太不靠谱了吧。” 业绩:只有妈妈出钱买了15亩 眼看到了3月底,贺云的工作业绩还是“零”。为了能够拿到当月的工资,贺云向妈妈求助:“工作局面还没打开,你就先买一份吧,钱算我跟你借的,先拿到这个月的工资再说。” 贺云说,“卖出林地才能拿到工资”,这也是进了公司以后才知道的事情。妈妈为了帮女儿保住这份工作,无奈拿出多年积蓄的7万余元,买了一单(15亩)远在云南的林地。4月,贺云拿到了第一笔工资,1961元。 但在公司工作时间越长,贺云越觉得让妈妈买一块看不见摸不着,甚至连“林权证”上都不能写自己名字的林地,风险实在太大。费尽周折,她终于让公司答应解约退地,但在妈妈拿回打了折扣的买地款的同时,公司又收回了已经发给贺云的1个月工资。 讨薪:公司拿出协议书
去年7月,按公司要求自费购买宣传文件、报纸、光盘,还要倒贴车费、餐费,整日奔波却拿不到一分钱工资的贺云,终于对公司主管说:“这里像传销,又拿不到工资,我不干了。”争吵随即爆发,贺云离开了公司。 两个月后,贺云向南京市玄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等共计3.5万余元。仲裁委员会裁决部分支持了她的要求,但公司不服,起诉到南京玄武区法院。 法庭上,“九州财富”拿出一份《代理协议书》,说贺云不是公司员工,只是受公司委托,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林地销售推广的“经纪人”。还说,《代理协议书》里写得很明白,公司支付给贺云的报酬属于“佣金”,“佣金”数额是在她提供的客户签完林地销售合同之后,按比例计算的。 对此说法,贺云显得非常气愤,她说这份《代理协议书》是公司要求每一位职员必须签的,上面连个公司的章都没有,根本不能使她的身份从“职员”变成“代理”。 判决:工资应按承诺标准发 法院审理后认为,“九州财富”发布的广告,招聘员工的岗位和相应岗位的月工资数额都是具体、明确的,没有附加其他条件,故广告内容应构成要约,一旦公司录用了应聘人员,就应受该要约的约束。 “九州财富”和贺云建立劳动关系后,又通过订立代理协议书的方式确定双方为委托人与经纪人的关系,没有法律依据。贺云在“九州财富”工作期间岗位为商务部,公司应按招聘广告中载明的2000元工资标准给付工资。 据此,法院判决“九州财富”应支付贺云工资、经济补偿金1万余元。 疑惑:为啥要招这么多人? 官司打赢了,贺云仍然不开心。她说,因为妈妈买林地的钱没能全部要回来,算上打官司赢回来的钱,实际还是亏了数千元。 虽然她从去年7月就退出了这家公司,而且知道有很多同事也都离开了,但依然能看到“九州财富”频繁大量招聘员工的信息。她说她担心会有很多人重蹈自己的覆辙,因为她了解“九州财富”大量招聘背后的真正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