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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采取跟踪、威胁、殴打等手段,南京一家公司在短短半年时间内,暴力讨债百万元。日前,秦淮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了这个暴力讨债团伙中的4名犯罪嫌疑人。据了解,南京目前至少有30余家讨债公司,数百从业人员,他们打着“咨询”、“调查”的名义从事讨债工作。高额提成诱使部分刑满释放人员加入讨债公司,成员复杂化、手段非法化、获取掠夺化、业务地下化使这些讨债公司越看越像黑社会。
逼停别克车抵押15万
去年5月,南京某化工公司经理王某在收到同行刘某15万余元货款后,一直没有发货给对方,也没有归还货款。在多次讨要不到货款的情况下,刘某通过报纸广告找到一家“讨债公司”,与负责人袁某签订追讨债务委托协议,并约定支付债权的30%作为提成。 今年2月10日晚,袁某纠集张某等4人驾车跟踪王某,至次日凌晨强行将王某驾驶的一辆别克轿车逼停。在4人气势汹汹的威慑下,王某弃车逃走,被袁某追赶上并扑倒在地。接着,袁某等4人拳打脚踢逼王某归还刘某的15万余元债务。王某为尽快脱身,逼迫写下“欠刘某货款157775元,暂以别克苏ADGxxx车作为抵押,清欠货款取车”的字条。王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袁某团伙4人相继被刑事拘留。
半年暴力讨债百万元
警方调查发现,袁某等4人在半年内先后4次暴力讨债,涉案金额达百万元,提成都在30%左右。 去年9月,债权人许某委托上述4人向债务人魏某讨要欠款46万元,袁某在一酒店内找到并动手打了魏某,由于酒店报警,这一次讨债失败;去年10月,袁某等人来到南京浦口区一休闲中心,向邵某讨要债务20万元,邵某因怕闹事影响生意就给了7万元现金,还被逼迫写下一张19万元的欠条;今年年初,袁某等纠集10人来到南京某公司,采取堵车和暴力威胁等办法向债务人讨要到28万元现金,委托人即支付了8.2万元“劳务费”。
公司经理等4人被捕
今年3月22日,警方以涉嫌抢劫罪向秦淮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袁某等4人。该院案件承办人马健认为,袁某等4人追讨合法债务,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不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但他们受雇追债,约定高额提成,使用暴力手段的方式帮他人讨要债务,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管理秩序。 最终,秦淮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捕了4名犯罪嫌疑人。这样的讨债公司,在南京是个例还是大量存在?他们受怎样的驱使、通过那些方法讨得债务?他们的存在是否合法?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找内线打话单
黑色短袖衫,黑色牛仔裤,脚上穿了一双“美津浓”牌的运动鞋,身高一米八三的陈进强是南京一家调查公司的职员,实际工作就是帮人讨债。 “法律搞不定,我们行,只关注目的,手段并不重要。”陈进强说,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已经成为一体,充满刺激、诱惑、意外,还有乏味的等待、危险和不稳定。 据陈进强介绍,讨债过程中,他们的基本操作程序是:找人———锁定目标———催债———还钱。“我们这个圈里,朋友最重要。”接到业务后,陈进强通常是先打电话给政法界的熟人,让他查清这个人的住址、电话,再找电信局的朋友,要欠债人的通话记录;如果是手机,就找通信公司的朋友。下来的步骤是锁定目标追债。“手段其实很简单,无非是心理上和身体上的威胁。 刑满释放人员是“骨干”
“这些讨债公司具有四个共性,即成员复杂化、手段非法化、获取掠夺化、业务地下化。”秦淮区检察院对讨债公司做的调查中,显示出了其具有黑社会的某些共性。 检方调查显示,讨债人员大多无正当职业,其中不乏刑满释放人员。依靠人多势众,通过一些非法律手段讨要债务,以收取高额报酬。采用长期盯梢跟踪、扣押贵重物品、打电话威胁等手段,有的还运用暴力手段逼迫当事人偿还债务。 债权人为什么不去通过法院等合法渠道,而是找讨债公司解决债务纠纷呢? “之所以出此下策,是债权人权衡讨要成本的结果。”秦淮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翟云峰表示,去法院打官司要找律师,还需要一个周期,而找讨债公司属“一锤子”买卖。
数百人南京“职业讨债”
据了解,南京讨债行业起步在全国较晚,但在江苏仍属领先。 “目前有近30多家调查公司开展追债等业务,加上其他信息公司、追债律师等在内,追债从业者有数百人。”南京玄博调查公司总经理沈毅说,这些公司有的自立门户,也有外地讨债公司在南京的合作机构。从业人数近几年数量正呈现出增多的势头。 记者通过搜索引擎查询,有关南京地区讨债公司的介绍与广告,达到数十条之多。
讨债公司都不合法
南京这么多讨债公司,开展的讨债业务是否合法呢?记者采访了南京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主任厉佳。 “根本就没有合法的讨债公司。”据她介绍,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停止“讨债公司”登记注册。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讨债公司。2000年,上述两部门又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 日前,记者从南京市工商部门获悉,目前南京仍不核准经营范围含有“追债”业务的公司。目前,在南京的已注册公司里,也没有一家被允许有追债业务。
公权力被“接管”
“法律执行困难,导致讨债公司不断壮大。当我们的公权力无力完全执行自身职能的时候,其他力量就会来接管这种职能。”东南大学教授袁久红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