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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昨天上午,一场特别的举报奖励仪式在南京市看守所里举行。正在看守所服刑的徐华(化名)双手微微颤抖着,从市检察院控申处赵建宁处长手中接过3000元的举报奖励。据了解,这是南京市检察院首次奖励正在服刑的举报人。服刑人员检举立功徐华是南京某部门的一位副部长,2005年5月因涉嫌受贿被南京市溧水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6月7日被捕。据查,1998年1月至2005年1月,徐华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财物共计9万多元人民币。此外,他还将本单位的房屋租金2万多元占为己有。2005年12月29日,一审法院以犯受贿和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
一审判决后,徐华向上级法院提出了上诉,同时他又向检察机关检举了南京某村委会主任解某受贿的事实。通过徐华的举报,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于2006年3月对解某进行了立案侦查。经查,解某利用职务之便,在2002年该村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过程中,非法收受他人贿赂9万元人民币。
2006年5月,二审法院根据徐华的立功表现,对其案件依法进行了改判:以犯受贿罪和贪污罪判处徐华有期徒刑5年,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不管他的身份怎样,只要公民愿意举报并经查实,我们都进行适当的奖励。”赵建宁说。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南京市检察机关采取预约接待、奖励举报人,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利等一系列措施。2006年,该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有管辖权的线索1178件,其中署名举报365件,占31%。
奖励金将资助贫困生
奖励仪式上,检察官与徐华进行了一段对话。
检察官:如果生活能重来一次,你会选择犯罪吗?
徐华:肯定不会。犯罪的成本实在是太高。我犯罪所得不到10万元,后来也被没收了,但我损失的直接工资、退休金等收入不少于100万元。算一算,真是不值,是自己头脑一时糊涂,后悔莫及!
检察官:你准备将这笔奖励金用来干什么?
徐华:我准备将它捐献给那些比我更需要的人。如,贫困的小学生。希望组织上能帮我完成这个心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