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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新人在婚宴上丢失巨额礼金红包,承办婚宴的五星级酒店因此被告上法院。新人认为红包窃案发生在酒店提供的化妆间内,便以化妆间不具备应有的安全防盗措施为由,要求酒店赔偿。但昨天,新人们的诉讼请求被南京玄武法院判决驳回了。
礼金红包没了
去年12月31日中午,这对新人将亲朋好友送的红包交给伴娘小娜,装进小娜随身背着的包里。
可酒席临近结束,小娜把这个黑包交还给新娘时,惊人的一幕发生了:本来被红包塞得满满的大包里,只剩四五个小红包了,绝大部分红包不翼而飞。
新人们赶快报案。警察到场后,小娜回忆了事情的经过:12点半婚礼开始前,她背着双肩包陪新娘进入大厅一侧的化妆间,给新娘补妆,顺手把包放在化妆间里的沙发上。婚礼正式开始,她和新娘一起锁门离开,没有带包。
席间,尽责的小娜跟着新娘进出化装间好几次,每次都小心地把门锁好才离开。新娘第二次换衣服的时候,她把背包带了出来,一直放在自己身边。结果在最后“物归原主”的时候,发现里面的红包不见了。她怀疑是背包放在化妆间的时候失窃的。
化妆间里没有监控,民警无法查清这起红包窃案,酒店也对多名参与婚礼服务的员工进行了调查,但没有进展。
化妆间太开放?
新人认定酒店对失窃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觉得那个化妆间太“开放”。
新人的律师在法庭上说:“我们仔细观察过化妆间,发现它不过是用屏风隔开的半拉房间。屏风一推就倒不说,屏风后面还有我们看不见的两扇门。那两扇门的钥匙,都由酒店掌握。一定是有人从那两扇门进出,偷走了化妆间里的红包。”
律师认为,这个化妆间必须是保密的、安全的,然而酒店的化妆间却存在如此隐患,应视为酒店服务不到位,造成了新人财产的损失。为此酒店应当赔偿新人的红包损失共计4.6万余元。
酒店除了不认可自己在窃案中的责任,更对4.6万元这个数字提出质疑:“谁能证明包里有这么多礼金?”
对此,新人提交给法庭一份表格,记录着所有参加婚礼者的姓名、电话和出份子的数额。新娘说,她参加同事的婚礼出份子都是2000元,因此根据常理可以推测她的同事们也应该出的这个数字,此外新人还打电话给亲朋好友,详细询问了他们出的红包数额。有的亲友还写了字条提交给法院,证明自己出了多少钱。
面对新人如此大费周折搜集的证据,酒店方认为:“这些红包始终由新人自己保管着,丢了为什么让酒店赔?况且,这些红包有没有丢失,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丢的都没弄清楚,叫酒店怎么赔?”
判决:酒店不用赔红包
昨天,玄武区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一、背包从化妆间内取出后几经转手,现在已经无法认定红包究竟在何时何处因何故丢失。二、红包有明确的保管人,原告事先并没有向酒店声明要求被告验收或者封存,也没有明确要求酒店保管。三、化妆间是提供化妆使用,不是提供存放贵重物品的地方。即使是在化妆间丢失,现有证据也不能判断是被谁所盗,因此也不能将红包丢失归责于酒店的疏于管理,因为毕竟化妆间还有原告方的其他人进入。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