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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从你们身上,我们看到了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行动!”日前,一封来自瑞典凯普曼有限公司的感谢信,寄到了建邺区检察院。
这封特殊的感谢信,讲了这样一件事:2006年11月,建邺区检察院受理了由警方侦办的南京某五金工具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朱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经查,2005年10月,朱某指使南京奥雄五金工具公司生产假冒瑞典凯普曼公司所有的“SANFLEX、BAHCO、鱼形和钩图形”3个注册商标的12寸手工钢锯条10万个,价值人民币60余万元。
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志伟昨告诉记者,我国工商行政机关每年处理的商标侵权案有上万件,但真正把侵权者送上刑事法庭的却不多,因此这类案件的办理对于大多数检察官来说也是新的挑战。
建邺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查阅了大量相关的专业资料,并多次与瑞典凯普曼公司中国代理处进行沟通,了解该公司相关商标的情况,掌握了较为全面的资料。
2006年12月,建邺区检察院认定南京奥雄五金工具公司和朱某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向建邺区法院提起公诉。今年1月,建邺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于前不久作出判决,判处奥雄公司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判决下达后,承办检察官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瑞典凯普曼公司。瑞典凯普曼公司负责人在电话那头表达了由衷的谢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