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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高温袭来,昨天,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紧急发出通告,要求企业加强防暑降温,并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同时必须足额发放高温费。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提醒用人单位,高温时段,企业必须合理安排职工工作时间和班次,尤其要调整好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严控加班加点。
劳动部门提示劳动者,执行标准工时的企业,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企业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企业安排加班应与工会、劳动者协商,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最长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对于职工最为关心的高温费问题,目前,按照江苏省规定,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为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全年按4个月计发,高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高温费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一次性发放,但必须足额发放到职工手上。
企业如违反规定,劳动者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举报电话:12333或8659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