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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70岁以上的老人免费乘车,这无疑是件好事,不过好事也有让人无奈的时候——如果老人们上下车或在行驶途中摔伤了,责任算谁的?此前,外地还发生过由于类似纠纷太多,免费乘车优惠被迫取消的事情。对此,省消协及法律界人士昨天发表了看法。
既然是“免费乘车”,与花钱消费似乎就是两码事,后者出了问题可以索赔问责,而前者本来就是“免费”的,还能否追究公交企业、地铁营运企业的责任呢?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童天武认为,从消费者的角度而言,公交和地铁不管是免费还是有偿服务,都应该保障乘客的基本安全。如果在营运过程中因为驾驶人员自身的过错,发生诸如安全距离保持不当紧急刹车或出现交通事故、积水未及时清理导致乘客滑倒等问题的,营运企业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乘客的安全和伤害,是可以免责的。
“免费并不意味着免责,只要公交车让免费乘车的老人上了车,老人在乘车期间意外受伤,公交公司肯定要赔偿。从法律上讲,这是毫无异议的。”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顾红梅律师表示,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免费搭乘者受到人身伤害,提供免费搭乘服务的一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顾红梅解释说,不管是否免费,“从上车的那一刻起,乘客和运输服务单位就自动建立了运输合同关系。乘客意外受伤,就意味着运输单位未能完全履行其安全运输的义务,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顾红梅表示,除非运输单位能够证明乘客所受的伤害是故意造成的,运输单位可以免责。
有关部门正在酝酿推出老人乘车保险,外地的做法大多是老人每年承担10元左右的意外伤害保险费,南京可能也会借鉴这一办法。业内人士表示,其实这只是针对老人乘车时容易受伤而做的一个补充,公交部门本身也会办理客伤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