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日报报道】一对婆媳,因种田产生矛盾,媳妇将婆婆砍伤。婆婆因此上法院要求追究媳妇的刑事责任。在高淳县法院副院长徐慧耐心调解下,婆媳关系重归于好。
这对闹纠纷的婆媳,是当地人陈美花和王晓兰。去年10月10日下午,陈美花老两口在雇用收割机收割稻谷过程中,轧坏了儿子种植的几棵菜秧。儿媳王晓兰因此与公婆发生争执。争执中,王晓兰拿起一把镰刀,将陈美花砍倒。
事后,陈美花住院治疗3个月,医疗费均由王晓兰支付。经法医鉴定,陈美花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陈美花出院后,将王晓兰告上高淳县法院,要求追究儿媳的刑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为妥善处理此案,承办法官徐慧随即到当事人所在地了解情况。调查发现,自诉人陈美花与被告人王晓兰之间常因家庭琐事吵闹不断,怨恨较深。被告人虽与婆婆之间关系不好,但在村上人缘不错,从未与其他村民有过矛盾。
案件审理中,几十名村民联名上书法院,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徐慧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民事纠纷转化刑事案件的案件。纠纷发生过程中,双方均有一定的责任。被告人一旦被判处徒刑,很可能与丈夫离婚,导致家庭破裂。被告人丈夫及其女儿,也会因此加深与陈美花的对抗情绪,不利于社会稳定。
经教育,被告人愿意向婆婆认错,并赔偿经济损失。但陈美花并不让步,坚决要求追究儿媳的刑事责任。多次调解后,婆婆这才接受儿媳道歉,表示不再追究儿媳刑事责任,双方重归于好。
徐慧说,高淳地域不大,人与人之间交往频繁,因生产生活引起的村民矛盾、家族纠纷较多,近年来,出现不少民转刑案件。此类案件审理难度较大,稍有不慎,矛盾极易激化。为了最大限度地控制矛盾激化,缓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法院一般都是调解结案。
据统计,近3年来,经徐慧审理的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率高达95%,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