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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从未办理过贷款手续,却被告知因逾期还贷上了银行系统“黑名单”。本市一市民以名誉权受到侵犯为由,将银行告上法院,要求银行消除其不良贷款记录。昨天,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据了解,市民错上“黑名单”的原因,多半是因为有人冒用其名义办理贷款或是申请信用卡后透支不还。
去年初,张彦(化名)向某商业银行申请个人消费贷款。按照规定,张彦要提供个人征信报告,证明自己信誉可靠。可张彦在人民银行查询时却得知,征信报告显示她于2002年在工商银行曾经办理过贷款,并在贷款期间存在19次逾期还款的不良记录。由于张彦的个人信用较低,银行拒绝为其办理贷款。
张彦告诉记者,她从未在工商银行办理过任何个人贷款,更不存在逾期还款的问题。为此,她委托南京正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白洁,将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和工商银行高新开发区支行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撤销征信报告对其不良记录的记载。
庭审中,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表示,他们与工商银行高新开发区支行是两个机构。张彦的贷款记录是由工商银行高新开发区支行提供的,与他们无关。据此,张彦撤销了对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的诉讼。
工商银行高新开发区支行则表示,他们查阅了2002年张彦的借款记录。记录显示,张彦办理了一笔2万多元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贷款用途为购置电脑设备。该笔贷款收款人为我市一家科技开发公司。但张彦表示,她没办理过这笔贷款,也没有在任何文件上签字。
后经鉴定,银行材料中的身份证复印件确实是张彦的,但所有签字确实不是张彦的笔迹。对此,银行表示,是有人冒用了张彦的名义办理了此笔贷款。此案审理期间,银行将2002年那笔贷款的收款人———科技开发公司告上了法院。
昨天,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银行承认张彦在工商银行的贷款是他人冒用其名义办理的,表示愿意修改张彦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中的不良记录,并承担诉讼费。
据了解,市民从未办理过相关贷款,却上银行“黑名单”的案例并不在少数。对于这类案件,市民错上“黑名单”多半是因为有人冒用其名义办理了贷款或是申请了信用卡后透支不还。工商银行高新开发区支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银行的系统没有与身份证识别系统联网,对于一些“制作精良”的假身份证无法识别,由此造成了一部分冒名办理贷款和信用卡事件。此外,一些市民对自己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保管不严,也给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