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虎网报道】2008年元旦的加班工资这两天该支付了,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用人单位在元旦安排职工加班的,须在本月底之前支付三倍的加班工资,并且由于今年-法定节假日调整,加班费标准较以往略有下降。 据介绍,1月1日是法定节假日,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去年12月30日、31日是休息日,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在6个月内给劳动者安排补休,也可以选择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按照今年法定节假日由原来.的10天调整为11天,那么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X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根据南京市目前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850元计算,那么元旦当天的加班费为850/21.75X3=117.2元,而其他两天的加班工资为78.2元,而按照以前的标准计算,加班费相应为121.9元、81.3元,新算法得出的加班费比以前略有下降。
对此,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戴登凯科长介绍,元旦的加班应该在下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支付,即2月底,2月份还有几天结束,劳动者如果届时还没有拿到加班费的应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南京市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电话为:86590900、12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