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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昨天是南京市民工就业市场新年第一市,由于《劳动合同法》施行,首个交易日中,劳资双方在合同的签订、保险的缴纳及工时等方面,都面临一些困惑问题。
黑龙江民工可在南京参保
在鸿昌职介所,黑龙江省伊春市的民工老周、老耿,看中了一家月薪1300元、包吃住的物流保安员岗位。但他们对老板有个“要求”,企业应缴的社会保险金发给他们,由他们回家乡缴。老周说,他在家乡参加了社会保险,如在南京缴,社会保险基金不能转移,家乡保险势必断掉。对此,南京市社会保险征缴处负责人说,目前不少人对政策不了解,其实社会保险关系可以跨省转移。老周在南京市参加社会保险,离开南京时可以带走。且南京市保障水平较高,老周在南京缴费比在家乡参保更实惠。
企业用人成本“加大”300多元
对从不为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老板,现在用一名民工,要为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300多元,因此认为,加大了用人成本。职介所长算了一笔账:以最低月薪850元计算,加上企业包民工吃住月支出400元,社保费缴300多元,这样企业用一名民工,每月至少开支1600元以上。于是,有些老板或延长工人上班时间,或将目光转向有社保关系的下岗工。对此,劳动就业部门人士称,南京市去年就有硬规定,企业必须为外来民工缴纳工伤保险。现在《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应为民工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可以说,这是企业应该履行的对民工的社会保险责任,是“清欠”而不是多支出。从劳动保障部门调查看,不少老板也认同,与职工签合同、缴保险利于企业稳定职工队伍;参保职工如发生工伤、大病等,风险也可以向社保基金转移。
餐厅老板不敢签约
当天上午,一名小伙子应聘去一家快餐公司炒菜,但老板不肯与小伙子签订劳动合同。职介所长介绍,像小餐饮服务业,因上班时间较长,老板一般不敢与职工签约。如餐饮业,职工一般上班时间在10小时,老板还附加一条:客人不走不能下班,这往往又拖了时间。对此,劳动就业人士介绍说,国家法定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老板如要求工人一天上10小时班,每周干6天,就比法定工作时间超了20小时,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因此,“超时老板”面临两难:如在合同书上按法定工作时间约定,发生超时加班时,职工投诉,老板必须补发职工加班费。如按超时约定,合同书上此款内容即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