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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洗衣机不能再安装在阳台上了;无牌证的燃油助力车上路行驶,要罚款200元;洗车不用循环水最少罚1000元……2008年1月1日起,除了本报昨天报道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外,南京还将有一批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正式实施。
室内装修最低保修期限2年
新规:《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
有市民因家里卫生间较小,就把洗衣机放在阳台使用,或是在阳台冲洗拖把,将脏水直接排入雨水管道,这直接污染了周边的河流湖泊。为此,《条例》明确了住宅装饰装修中不得有的行为:将未经防水处理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厨房间;将房间、阳台改为卫生间;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按照此规定,洗衣机就不能再装在阳台了。
另外,《条例》还指出,装修单位和人员都要持证上岗,杜绝了“装修游击队”。另外,还对装修做出了“保修期”要求,即,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期为五年。保修期自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00元罚款管住“油驴子”
新规:《南京市非机动车燃油助力车交通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逐步淘汰燃油助力车(俗称油驴子),无牌无证的燃油助力车不得上路行驶,违反规定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无牌无证的燃油助力车不得上路行驶。悬挂非南京市籍号牌的燃油助力车不得在南京市道路上行驶。悬挂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号牌的燃油助力车,应当在上述区域内行驶。第二十二条明确了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罚款。
偷水者最高可罚10万
新规:《南京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条例》明确地约束了“用水大户”,比如,年取水量10万吨以上或者使用城市供水2万吨以上的,须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经营游泳、水上娱乐项目的,须安装使用净化循环用水设施;经营洗车业务的,须采用低耗循环水洗车设备;不得停止使用已建成的节水设施。如有违反,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另外,市政、绿化、景观、环卫等用水,应优先使用江、河和再生水或雨水;规划用地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应当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条例》同时对偷水的行为,也作出了严厉的处罚规定。这些偷水行为包括:不使用或者不经结算水表取水;改装、损坏、干扰、私装结算水表使其少计量或者不计量取水;违反规定使用公共消防设施取水;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上私自取水等。一经查实,由城市供节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赔偿水费损失,对居民户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非居民用户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带商业性质比赛要“备案”
新规:《南京市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
该《办法》中增加“备案管理”内容,即“涉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对抗激烈、危险性较大的体育项目的,经营者应当在开业前30天,向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违反该规定,最高可罚5000元。这一规定,对日益增多的商业性质的攀岩等大众比赛的安全有了一定的保障。在活动中,经营方除预设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救护应急预案,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记,对安全要求和器材设施的使用、项目的危险性以及参加人员身体要求和相关限制作出说明外,还要建立自检制度,定期对经营场所、器材和设施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并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练员和开展技术指导、救护等工作。如果做不到,最高可罚2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