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虎网报道】记者昨天从市安监局获悉,明年春节我市主城区烟花爆竹销售办法有重大调整,按照居民步行15分钟即可购到烟花爆竹的标准,主城区每500米范围将设置一个零售点,总量控制在200个以内。同时,主城区燃放区域和允许燃放品种也有了明确规定。 根据《2008年春节期间南京城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及安全管理实施意见》,鼓楼、白下、玄武、秦淮、下关、建邺(不含江心洲)六区被划为主城区临时销售许可范围。许可证有效日期为明年2月4日—21日。下月中旬,我市将向社会公布定点零售单位名单。 在下列地点或区域及周边30米范围内,不得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油气罐、站、化工等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公园、风景区等旅游景点,新街口、湖南路、夫子庙等商贸集中区。此外,像饭店、旅社、写字楼、居民楼、地下商店、集贸市场等场所内以及其他危险场所严禁销售烟花爆竹。 主城区烟花爆竹合法定点的批发供应单位为南京市供销日用杂品有限公司,燃放品种仍为150个。 市安监局表示,对未经许可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将处2万—10万元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