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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按面积如何缴存?资金利率怎么计算?《江苏省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即将出台,为广泛征求和听取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明天上午9时在西康宾馆举行听证会。市民对此有什么意见,今天可以拨打86854567或发送E
mail至liuhaiqin yahoo.com.cn。
据了解,听证会将重点就该《办法(草案)》的四项内容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办法(草案)》第七条确定的商品住房首次缴存维修资金标准是否合理可行?
———《办法(草案)》第十二条规定的维修资金由市、县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收代管是否合理可行?原文链接:维修资金由市、县(市)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收代管(以下简称代管单位)。维修资金管理业务量较大的城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非营利性的事业性质管理单位,承办维修资金的缴存、使用、核算、监管等工作。———《办法(草案)》第十七条规定的维修资金计息方式是否合理可行?原文链接:维修资金自缴存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由代管单位与专户银行按年结存到户,滚存使用。维修资金缴存当年按银行同期活期利率计息;次年未发生使用的,按银行同期一年期定期利率计息;超过一年未发生使用的,按单位存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计息;发生使用的年度,按银行同期活期利率计息。———《办法(草案)》第十八条规定的维修资金增值部分的使用是否合理可行?原文链接:维修资金增值部分应专户存储;除按照本办法规定用于支付业主的利息,多余部分可以用于代管单位的管理经费和特困家庭住房维修;其中用于代管单位管理经费的,须由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定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