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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南京楼盘可以取“洋名”。昨天,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南京市地名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报告建议,删去“禁止使用外来语音译词命名地名”的规定。
丹佛小镇、挪威森林、中海塞纳丽舍……不知不觉之间,南京已有不少楼盘选用了洋名。是否禁止使用外来语音译词命名地名?这是《条例(草案)》一审时,颇具争议的一个问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有信告诉记者,提交二审的草案修改稿的意见是:如果将楼盘名纳入地名审批管理范围,楼盘名称是否使用外来语音译词,应当由命名申请人自主决定。
对此,法制委员会论证后认为,楼盘名称“禁止使用外来音译词命名地名”是欠妥当的。首先,是否属于“外来语音译词”不容易准确界定。因为有的名称看上去或者读起来像外语词的音译,但其实不对应任何外语词汇,还有的名称既是外语词的音译,又具有深厚的中文含义,比如香格里拉。是否应当将这些名称归类于“外来语音译词”并加以禁止存在争议。其次,是否使用“外来语音译词”作地名,应当属于市场自主调节的领域,没有必要由地方性法规加以干涉。第三,有些楼盘所谓的“洋名”,是为了标示该楼盘的建筑风格,如罗马城、伦敦城、巴黎城等,这也无可厚非。此外,目前我市有不少“洋名称”已经被社会、业主认可并使用。经调查,外地城市也普遍使用。如果此次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就宣布这些名称非法并加以处罚,是不可行的。
另外,我市一些道路的工程名目前还在被使用,如“城西干道”(实际为“虎踞路”)、“城东干道”(实际为“龙蟠路”)等,这些都是不规范的地名。为此,法制委员会在草案修改稿中,规定了公告、门牌标志、公共场所的地名标识等,应当使用标准地名。未按规定使用标准地名的,由地名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