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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慈纳于心、善施于行;慈善是情、慈善是爱;慈善是给予、慈善是奉献———南京市慈善总会将于今年12月21日迎来10周岁生日。绵绵爱心流淌10年,众多南京市民及相关单位、企业为南京慈善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氛围,昨天,市慈善总会决定评选南京首届“十佳慈善之星”和“十佳慈善企业”,同时评选对南京慈善事业作出贡献的100名“爱心个人”和100个“爱心单位”。
1997年12月,南京市慈善总会成立。市民政局局长、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良礼告诉记者,10年来,南京慈善事业通过大力实施“助学”、“助残”、“助孤”、“助困”、“助老”、“助医”等救助方式,共对超过130万人次的困难群体实施救助;建立起的慈善冠名基金已达12亿元。今年2月,南京市慈善总会及其助学项目“南京博爱助学工程”,分别被中华慈善总会授予首届“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今年8月,南京市慈善总会有关负责人在亚太地区第五次国际劝募大会上,作为中国代表团唯一发言的代表,向国际友人介绍南京慈善事业的发展经验。
经市政府同意,南京首届“十佳慈善之星”及“十佳慈善企业”评选活动由南京市慈善总会主办,南京日报社等单位协办。活动评审委员会已于昨天成立,并在市慈善总会下设评审办公室,电话为:84819385、84819617。长期热心支持和参与南京慈善事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都可报名参加此次评选。
【附件一】参评条件
“十佳慈善企业”的参评条件为:长期开展慈善帮困活动,为南京市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一次性向南京市慈善机构认捐慈善冠名基金1000万元以上或累计捐赠款物数额较大;具有良好的社会公益形象,能自觉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同行业中有较高威望。
“十佳慈善之星”的参评条件为:长期坚持参加慈善公益活动,事迹突出、感人,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长期坚持向我市慈善机构捐赠款物或一次性捐款捐物数额较大;用自身的社会影响力动员、号召社会为慈善事业捐款、捐物,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爱心单位”和“爱心个人”的参评条件为:长期积极参与慈善公益活动,为困难群体提供资金、物资、技术上的帮助,为社会提供自愿服务;能将慈善理念融入企业文化,积极宣传慈善事业,经常组织员工参与慈善公益活动;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以自身行为感召社会,发动更多的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慈善活动。
【附件二】参评方式
此次活动的参与方式为:社会各界可直接向评审办公室提名推荐有关单位和个人;单位和个人亦可根据评选条件直接向评审办公室自荐;市、区(县)各级慈善组织根据评选条件,提名候选人,由评审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送评审委员会。无论是各级慈善组织提名,还是社会各界推荐或自荐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填写南京市首届“十佳慈善企业”、“十佳慈善之星”推荐表。
从今天起,市民和相关单位就可到市、区(县)两级慈善组织报名,截止时间为本月28日。评审办公室将依据评比条件和报名推荐情况,各产生20个单位和个人候选名单,在南京日报、龙虎网(http://www.longhoo.net)、南京慈善网(http://www.njcharity.org)上公布候选单位和个人简要事迹,以及选票,请广大市民参与投票。12月21日晚,南京市慈善总会成立10周年当天,市慈善总会将以电视晚会的形式,向获奖单位和获奖个人颁发奖牌和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