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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即日起,南京市原支边、插队(场)、下放“三无”(无固定工作、无社会保险、无生活来源)人员可向街道劳保所申请老年生活困难补助费,符合条件的人员每月可补助150元。
据介绍,补助对象为,该市上世纪支援边疆建设、下乡插队(场)、1969年冬至1970年春随父母下放农村及居民下放人员中,回宁定居并取得本市市区(原十区)城镇户籍,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未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街道社保所为“三无”人员出具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入、迁出证明的联系函。公安部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具证明的,由申请人将相关材料报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所,由市劳动部门与市公安部门会办。
2007年8月31日前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2007年12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劳保所提出申请的,均从2007年9月起享受“老年生活困难补助费”;2008年1月1日以后提出申请的,从申请的次月起享受。2007年8月31日以后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凡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的,从符合条件的当月起享受。2008年1月1日以后提出申请的,从申请的次月起享受。享受人员每年4月至6月到户籍所在地劳保所办理生存验证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办验证的,停发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