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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没有养老保障的下乡插队人员,今后可享每月150元补助。昨天,市政府《关于原支边、插队(场)、下放人员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办法的通知》正式公布,符合补助条件人员应尽快去登记申请。
据了解,我市部分支援边疆建设、下乡插队(场)、随父母下放农村以及居民下放人员,回南京定居后没有固定工作、社会保险、生活来源,造成老年生活困难。昨天出台并从本月开始实施的《通知》,将对这部分人员给予适当补助。
根据《通知》,该补助的发放对象有三类,包括我市上世纪支援边疆建设、下乡插队(场)、1969年冬至1970年春随父母下放农村及居民下放人员。这类人员享受补助还需符合三个条件:回宁定居并取得本市市区(原十区)城镇户籍;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未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申请人从批准的次月起按月享受,由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符合条件的人员即日起,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申请登记手续。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公安部门出具的原我市户籍人员户口迁出本市和返迁回宁的证明;现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无生活来源的证明;本人身份证件。街道劳动保障所对个人申领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社区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劳动部门审批,报市劳动部门备案。
《通知》还明确,该补助享受人如能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从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当月起停止补助。享受人被判处拘役及其以上刑罚期间或者劳动教养期间的,补助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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