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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江宁的老司机周先生开了12年车,接受过不少交警的处罚,但对8月17日在244省道被扬州邗江一名姓崔的交警处罚的200元有点难以接受,因为违法行为是轮胎花纹不一致。
轮胎花纹不一致需要处罚200元!记者查了《交通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现相关条款对“轮胎花纹不一致”没有明文规定。记者又询问了很多老司机,居然都称对此违法行为的处罚是闻所未闻,但邗江交警称处罚依据是在《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以下简称《国标》)里面。
花纹不一致罚了200元
今年8月16日,家住江宁区的周先生驾驶着购买了11年的重型半挂货车去扬州送货。17日凌晨1点多钟,他开着空车经过244省道扬州段时,被扬州邗江一名姓崔的交警拦下了。
交警查验了周先生的证件没发现什么问题,随后又仔细地查看车辆,便说挂车轮胎花纹不一致,需要接受处罚。
“什么?从来没听说过因为轮胎花纹不一致而受到处罚的!”周先生觉得不可思议,立即提出了质疑。崔警官解释是根据《条例》中的规定,罚款二百元。并表示如果周先生不相信就可以到网上去查。
罚款要交给代收员
周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车子已经买了11年,挂车的8个轮胎一般都是两年一换,全是在南京市建宁路一家专门经营轮胎的公司买的。
不久前,他跑到淮安的时候轮胎坏了,他就换上了备用胎,导致挂车的轮胎花纹不一致。他本想和交警解释这些,但担心再多说交警要扣车,只好认了这200元罚款。
周先生不解的是,处罚一般都要到银行或者银行代收点去交钱,可当时交警开了一张200元的罚单后,表示可以现场交钱。接着周先生直接把200元现金交给了交警。接着旁边一名没有穿警服的人开具了一张200元的罚款收据给他,周先生的这起违法行为就算处理完了。
扬州邗江交警大队政秘科张科长解释说,没有穿警服的人是交警大队的银行代收员,需要持证上岗的。之所以银行代收员和交警一起上路,主要就是为了方便外地驾驶员能当场缴纳罚款,不用多跑一趟银行了。
处罚依据在《国标》里
记者看到,周先生收到的处罚决定书上的违法行为是“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子(挂车轮胎花纹不一致)”,是根据《条例》第58条第17项的规定,做出了200元处罚。
随后,记者查到《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二百元罚款。其中第十七项规定,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的。
由于《条例》里没有明确指出“轮胎花纹不一致”,那处罚依据到底在哪呢?昨天上午9点,记者请教了扬州邗江交警大队分管宣传的张科长。
上午11点,张科长告诉记者,尽管《交通法》上没有明文规定“轮胎不一致”就是违法行为,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十七项规定: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的,可以罚款200元。而在《国标》中“行驶系”中有一章节是“轮胎要求”,其中规定同一轴上的轮胎规格和花纹不一致的机动车。周先生的车辆因不符合此国家标准,即属于法律规定的“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这就是民警的处罚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