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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昨天,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在溧水县召开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观摩会。会上,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被当场收监。据悉,这是我市首名因不遵守社区矫正制度被收监的社区矫正对象。
从2004年起,我市作为全省试点城市,正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适用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以及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这些罪犯的特点是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目前,全市登记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有3000多名。去年7月5日,徐强立(化名)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溧水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半。根据规定,徐强立被送到社区接受矫正。但在缓刑期间,徐强立不遵守社区矫正制度,从不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电话汇报和书面汇报,不参加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外出也不请假。
鉴于徐强立长期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继续犯罪的可能性较大,根据《江苏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溧水县公安局、司法局建议县法院撤销徐强立的缓刑,将其收监。 昨天,溧水县法院在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观摩会上,宣读了撤销缓刑执行收监的裁定书,该县190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此次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