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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7月10日下午临近下班,记者忽然接到一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报料电话”:“南京的仙林大学城和龙江新区到现在都没有邮局——我们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一行正在进行执法检查,感觉《江苏省邮政条例》的执行存在不少问题,希望记者来现场采访。”
记者随即赶往执法检查现场,了解到,今年是《江苏省邮政条例》实施的第5个年头,条例在为促进邮政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同时,实施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也确让视察的省人大常委和代表们深感忧虑。
法规和现实的尴尬对照
[法规内容]《条例》第8条规定,建设城镇居住区、开发区、工矿区和商业区等,应当配套建设邮政服务网点。
[现实对照]城市建设步伐加快,邮政网点建设滞后。南京仙林大学城地区面积约为20平方公里,人口约为26万人,未来面积将达8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60万人。根据邮政网点设置标准和发展需求,至少需要建设1—2个邮政中心支局和6—7个邮政所,但是目前该地区居民用邮只能到尧化门邮局。而在龙江地区,目前仅奥体有一个支局,热力打造中的龙江CBD周边却没有一个邮政网点。正在崛起中的江北地区也将面临同样的问题。
[法规内容]《条例》第13条规定,邮亭等邮政服务设施应当免收道路占用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现实对照]条例执行前4年没有人收费。从2007年起,相关政府部门开始收取邮亭的道路占用费,南京邮政局仅此一项支出近80万元。
[法规内容]《条例》第14条规定,拆迁邮政设施的,应当在保证通信服务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予以重建,所需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现实对照]邮局拆迁不还建。拆迁人很少根据该条例规定实施拆迁。2003年,宁杭高速二期工程建设时,拆迁了卫岗邮政所,至今没有得到妥善安置。
[法规内容]《条例》第9条规定,新建住宅楼的信报箱由建设单位设置,已建成使用的住宅楼由产权人负责设置并承担费用;信报箱的维修和更新由产权者负责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现实对照]信报箱破损无人理。目前南京市近20%的居民无信报箱使用。另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使用的信报箱中,破损和无法使用的已达到6万多户,而且每月还以千户左右的速度递增。与此同时,由于产权者的变更致使信报箱无法更新,南京邮政局每年用于破损信报箱的维修费用都要突破20万元。
[法规内容]《条例》第8条规定,邮政服务网点可以以不高于建筑成本的价格出售给邮政企业使用。
[现实对照]随着城市拆迁改造力度的加大以及邮递业务的快速发展,城区很多投递部面积都偏小,但是城区房价一直很高,邮政部门难以在市区找到合适的投递用房。最典型的例子是,由于拓宽马路,北京西路投递部被迁,又由于该地段房价较高,邮政部门买不起适合的房子作为投递用房,导致现在的投递部门只能放在居民楼里。而投递的作业时间较早,作业机械又会产生一定的噪音,虽经多方改善,也无法完全避免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法规内容]《条例》第25条提到了邮政车辆高速公路交费办法另行规定,但一直没有规定。
[现实对照]邮局每年为投递承担巨额的过桥过路费用,以2006年为例,全年的过桥过路费用高达690多万元。
省人大常委、代表现场声音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吴晶和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委员周桂根说,这部条例是在全国领先的一部地方法规,但是条例的执行情况,令立法者感到不解。他们当场表态,首先,梳理问题和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上报省政府;其次,关于邮政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用,法规有缺口,他们将在本届内也就是年底前,与交通部门共同商讨解决办法。
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薛和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克希说,通信权是宪法规定的,与选举权、工作权和教育权一样的基本权利。在发展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同时,绝不能忽视邮政事业的发展,建设龙江,建设大学城,同时配备邮政设施,是一样的民生大事,耽搁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