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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城市里道路两边的高楼越来越多。细心的市民会发现,楼房高矮不一,到路边的距离也不一样,给人感觉有些参次不齐。新的细则出台后,这样的情况将会奸转。
南京市规划局副总规划师陈乃栋告诉记者,根据旧的细则,同一条道路两侧的楼房,按照高度划分成5类,退让道路的距离有的是6米,有的是10米,还有15米、20米、25米的,看上去比较乱。
不过这种传统的规划思路在当时也是仔细斟酌过的,大概有几个原则。一是要让道路有空间感,人站在街道上,往两边看的时候不能感觉大压抑;另外,万一发生地震,房子倒下来,不能把路面全部封住了;还有就是考虑到道路将来可能要拓宽,离道路近的房子矮一点,可以减少拆迁成本。
根据陈乃栋介绍,此次新细则将原来复杂的5大标准简化成了3类,即低于24米高的楼、24—100米的高楼、100米以上的高楼。
这个改变也不是凭空来的。在制定纲则前,他们委托南京大学进行过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建筑在24米以下,会对行人的视线、心理等产生影响,超过24米的影响就不大了,当然超高层除外。这个最新的成果被应用到新的细则之中。
文保范围内不准立户外广告
新的细则还有一大特色,就是加大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力度。记者获悉,8月1日以后,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其他工程建设。如有特殊需要进行建设的,必须经原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并应当征得上一级文物管理部门同意。
另外,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内的建设工程,或者位于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外占地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前须经考古调查勘探。
细则还规定,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以及建没控制地带内设置户外广告。不过记者了解到,享受文物待遇的,只有省、市以及国家级文保单位,一些区级文保单位,在文物法规中的地位还不明确,保护力度相对弱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