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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从1995年实施以来,如今已经修订过三稿。市规划局监督处处长王榕昨天告诉记者,今年8月1日就要实施的新细则,比起第二稿,总共修改了50多条条款,但是其中老百姓最关心的,还是老生常谈的“阳光权”。
记者获悉,根据修改后的细则,楼和楼之间的最小间距,被增加了1-3米,市民显然可以多享受些阳光。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这样的调整只能说是前进一小步,要彻底保证市民“阳光权”不再被侵犯,还有点难。
最大变化 最小间距增加1-3米
对于与高楼为邻的人来说,影响阳光的因素无非只有两个:一个是建筑物的高度,一个是建筑物之间的角度。记者获悉,此次对于建筑物间距的新规定,最大的变化就是对不同高度的建筑,在不同布局情况下的间距标准,都做了详细规定。并且作为“硬杠杠”的最小间距增加了1-3米。
对于最小间距,以前为了表述准确,有一长串的前提条件,十分难懂。即将实施的新细则,将挡光的楼和被挡的楼简化成3种形式:平行、垂直、并列,一目了然。
王榕举例说,如果一幢多层住宅楼前边平行地建一幢高层住宅楼,过去会考虑到房子偏角等因素进行折减,最小楼间距只有12米也可能是达标的,但按照新标准,最小楼间距必须满足15米的要求。一下子增加了3米,自然多了不少阳光;两幢住宅楼前后垂直布置时,先前的最小间距只要达到12米就合格,但新标准也提高到了15米。据悉,《细则》从今年8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之后,凡在此后进行规划审批的建筑,都必须符合新《细则》规定的楼间距。
两处遗憾 间距系数、日照标准未调
记者获悉,新的细则明确了间距的控制方法,即间距系数,并且规定:“低层住宅、多层建筑、小高层住宅与被遮挡住宅平行布置时,住宅正面间距按照建筑间距系数控制,其最小值在旧区不得小于1.25,在新区不得小于1.30,且应当符合最小间距的规定。”不过,这个系数与2004版的细则并没有变化。
另外,南京的日照标准参考的是国家“大寒日不低于1小时”的规定,这个标准已经是10年前制定的了,此次新出台的细则依然没有改变。记者了解到,南京住宅日照方面一直按照国家规定、把握着最低线:不得低于“大寒1小时”。1994年实施的国家标准《城市居住规划设计规范》中要求,处于三类建筑气候区的大中城市(如南京),在大寒日享有日照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旧区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日照持续1小时的标准。但这个标准是在1995年被写进南京城市规划的有关规定的。
10多年来,南京分别加大了住宅间距、建筑间距系数,但就日照时间而言,“1小时”的标准始终没变过。也就导致开发商报批的新项目也许挡到了周围住宅的光线,但是输入软件分析后:只要得出日照依然满足“大寒1小时”,规划上批准并不违法。
不过在前不久出台的另外一份文件中,尽管日照标准还是没有改变,却公布了将按符合南京实际情况的日照计算,对南京人多少有点安慰。但绝大多数市民都表示,楼间距的计算方法相对专业,普通人很少能够准确地计算出家门口的高楼,是否超过了这些指标,夺走了自己的阳光权。
专家声音 楼间距大会抬高房价
每次一讲到规划局将实施新政,给住户更多“阳光权”,市民都是翘首期盼,但是调整的结果总会有些“意犹未尽”。
曾经有新细则的参编者告诉记者,曾经有专家就提出,对间距要加大,计算标准要简化。但大家在这个问题上意见分歧很大,经过的讨论至少十几轮。
必须肯定的是,希望市民享受到更多的阳光是大家的共识。但专家也有一些担心,一方面现在南京土地资源并不宽裕,更经济、更有效地利用好每一寸土地是形势使然;另一方面,如果加大了楼间距,土地上能建的房子自然就少了,这客观上会增加了土地开发成本,从而抬高房价,增加的是市民负担。
也有人认为,要是把间距拉大、让楼盘的每一套房子都充分享受阳光,房子没了好、中、差的区别,开发商的收益岂不是减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