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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二手房市场“制假事件”屡见不鲜,从二手房买卖、租赁到房产抵押,频频出现假产权证、假身份证明,甚至冒名顶替的当事人。近日,房管部门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2006年南京共查处了158起涉假案件,其中假产权证74起、假身份证48起、假当事人33起、假公证书3起;警方因房产制假事件共出警62次,刑事拘留19人、罚款处理15人,房产监察大队行政处罚27起,批评教育135人次。
假产权证抵押借款事件多
2006年某月,郑某以一张房屋产权证作抵押向朋友高某借款20万,由于彼此关系熟悉,郑某在借款的同时还答应为高某的儿子帮忙解决其他问题。受此诱惑,高某轻易就借给了郑某20万元,结果郑某拿钱之后杳无踪迹,后来高某到房产局档案馆查询,方知郑某所给的房产证是假的。
与高某类似,岳某也是因“轻信”房产证而被人骗去了30万。据了解,曹某以一套房子作抵押向岳某借款30万,但曹某抵押给岳某的产权证则是一本假证。借款到手后,曹某拿出真的房产证把房子另行卖掉,并同时处理掉了其名下的其它几处房产,现在曹某已卷款失踪。据调查,曹某还以同样的手法从张某手中骗取了20万元。
房管部门相关人士称,由于房管部门联合警方加大了对伪造假证、假冒产权人的防范、处理力度,目前持假证或假冒产权人来办理交易手续的情况较去年有所下降,但持假产权证来鉴定的呈上升趋势。
房产交易频频出现假公证
赵某和廖某曾经是部队的战友,平时关系非常好,一次赵某在生意上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便请廖某帮忙。廖某二话没说就把父亲一套房屋的产权证借给了赵某,让赵去银行办理抵押贷款,以暂解决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没想到,赵某拿到产证后,瞒着廖某私自伪造了一份南京市公证处的公证书,并到房产部门骗取了产权登记,把廖某父亲的这套房产过户到了别人名下,而且将房款占为已有。
除了公然伪造公证书,记者了解到,还有部分人利用一些手段骗取公证处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公证书。据了解,2006年10月,南京市公证处出具了一份由罗某和宋某共同处分某房产的公证书,但在当事人办理交易过户的肘候,房产局的工作人员发现罗某实际上早已故亡。
当事人应有“打假”意识
假证件、假当事人频现二手房市场,不仅造成大量的房产纠纷,同时更给不少市民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专家提醒,涉及二手房产权转让、抵押等情况,尤其牵涉到巨额款项借贷的时候,市民一定要谨慎从事,要具备一定的“防假、打假”意识。 专家表示,在无法确定真伪产权证时应会同产权人到房管部门查验;用房产证抵押的民间借款,应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果是二手房交易,则应该提前到房管部门查看一下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有无瑕疵;此外,产权人可到房管部门给产权证加设密码,更好地保护自己房屋的产权,减少被他人假冒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