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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困难群体”的切实利益一直是社会、民众关注的焦点。随着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为了使困难群体的生活得到保障,我市近日出台了三部相关文件,从2007年1月1日起上调5类困难群体生活补贴发放标准。
老职工生活困难补贴标准上调至少30元
支援“三线”建设的“老军工”、五十年代退职人员、六十年代精减老职工,是响应国家号召支援边远地区建设或下放农村的,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发展曾牺牲了个人利益,现在却因年老多病成为了困难群体。为了让他们能度过一个安定的晚年,我市近期出台了相关文件,上调老职工生活补助、保养金标准。
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市支援“三线”建设部分回宁“老军工”生活困难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0元上调为80元;部分50年代退休人员的补助标准分别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344元、388元调整为380元、430元、488元;部分原城镇户口六十年代初精减老职工将在原每人每月290元补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而原持有农村户口的,其生活补助则由原每人每月230元上调至290元。
被征地农民每月可领80-220元困难补助费
征地是城市化进程的标志性产物。据统计,我市的征地进程成从80年代初至今,共涉及被征地农民约20余万。其中相当一部分农民尤其是老年被征地农民由于就业技能单一,面临着种地无田、上班无岗、社保无份的实际困难。
为了解决老年被征地农民的实际困难,我市将建立信息库,采集被征地农民的基本信息,由相关部门审核困难补助对象。据了解,我市江南八区范围内1983年至2004年的被征地农民,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就可每月领取80元—220元的困难补助费: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的;2、一次性领取保养金、自谋职业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以及被征地安置就业后、未与安置单位中断过劳动关系、至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缴费不满规定年限而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3、未按月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待遇的。
符合困难补助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困难补助申请手续。
新闻附件:
5类困难群体指哪些人?
5类困难群体是指老年被征地农民、支援“三线”老职工和老工伤等五类。据了解,目前我市这5类困难群体的总数已达到20多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