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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为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由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牵头,市委宣传部具体实施,从11月至2008年1月,我市将开展首届“优秀文化产业园(企业)”、“优秀文化企业家”和“优秀文化产品”评选活动,评选出“优秀文化产业园(企业)”10家、“优秀文化企业家”10人以及“优秀文化产品”10项。
据悉,此次“三项评优”活动,只要在全市范围内从事文化产业经营活动的园区、企业和企业家,以及其生产的文化产品均可参加。
★参与评选优秀文化产业园的,需达到以下要求:
有明确发展思路和园区发展规划,入驻企业面积占园区总面积75%以上;拥有5家以上的有自主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或一定品牌知名度的文化企业等。
★参与评选优秀文化企业的:模范遵守各项法律和行政法规,按章纳税;拥有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企业品牌在业界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参与评选优秀文化企业家的:在文化企业关键领导岗位工作2年以上;带领企业取得同行业较好经营业绩等。
★参与评选优秀文化产品的:范围:主要包括报刊、杂志、图书、音像制品等正式出版物;书法、绘画等美术作品;云锦、陶瓷、花灯、剪纸等民族民间工艺品;雨花石、金箔等文化旅游纪念品;动漫游戏等数码产品;乐器、体育健身运动器材等其他文化产业项目产品。产品文化内涵丰富,富含创意;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等。
文化园区和文化企业可根据评选标准向所在区县委宣传部申报,宣传文化系统内直属单位可直接向主管部门申报。各区县委宣传部及市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等也可根据评选要求,初评后择优报送推荐材料,推荐名额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