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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从2008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申领时间将由原来的每月2日至月底调整为每月3日至25日,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全市有近3万失业人员应在这段时间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逾期不办的,将不享受春节慰问补助金。
逾期不办申领没有慰问金
享受春节慰问金的失业人员主要有两类,一种是在领失业金人员,2008年1月应办理失业保险金定期申领手续的,请于1月25日之前(含25日)携带《就业登记证》或《失业保险金定期申领证》,到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再有一种就是新失业人员,即在2008年2月6日之前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且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请于2月6日之前凭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首次申领手续。
南京市失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副主任高燕翔提醒,如果失业人员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将不享受300元的春节慰问补助金。
两类特困家庭可再享补助但需申报
高燕翔还介绍,全市符合慰问条件中的两类特困家庭,还可以再享受700元的补助金,但需要特困家庭主动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据悉,这两类特困家庭是指:领取失业金人员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患癌症、尿毒症、肾移植等重病,且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2月5日在治疗期内的。符合条件的需提供:申领人本人的《就业登记证》或《失业保险金定期申领证》原件和复印件;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患者为失业人员配偶、未成年子女,还应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失业金人员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为残疾一级或二级的,申领人除需提供《就业登记证》或《失业保险金定期申领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民政部门审核贴花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