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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40万困难群体将在元旦、春节期间收到1.27亿元慰问、救助及补助金!昨天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市政府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总工会和残联等部门将走访慰问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家庭)、城市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困难劳模、贫困残疾人等的“送温暖”详细方案。记者获悉,此次救助资金之多,救助范围之广,都创历年之最。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人慰问300元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劳动系统“两节”慰问方案为:慰问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家庭)——对16个行业中关闭、歇业、破产等改制困难企业进入行业托管的职工,发放一次性补助资金,每人400元;对20家停产或半停产、负债率高、在职职工工资收入低的市属困难企业发放慰问金,每家5万元;对30户劳动关系仍在原企业、离岗的特困职工家庭和“重病残”困难职工家庭发放慰问金,每户1000元。
慰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2008年2月7日前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金定期申领手续,且享受2008年2月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每人300元;对符合上述慰问条件人员中的下列特困家庭:(一)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患癌症、尿毒症等重病且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2月6日在治疗期内的;(二)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为残疾人,且残疾程度为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每户发放慰问金700元。以上(一)(二)特困对象不重复慰问。
2008年1月25日前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失业人员,慰问金和2月份失业保险金一并提前至1月底发放;2月1日至6日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的失业人员,慰问金与3月份失业保险金一并发放。
慰问企业离退休人员中特困家庭和鳏寡孤独人员——对因病因灾或其他原因造成特别困难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家庭,每户800元;对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孤身且无子女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每人400元;对企业离退休人员中的百岁老人,每人1000元。
对2008年1月底前因公致残,等级达到1—4级的工伤人员,每人400元。
对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补贴
市民政局介绍,民政系统“两节”慰问方案为:对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补贴——按照当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0%进行补助;实施“两节”期间慰问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慰问救助标准为:原10城区城市低保对象按户补助,其中:一人户补助标准由去年的300元提高为400元,二人户由500元提高为60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户由600元提高为800元。其他区县的城镇低保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春节补助标准,由2007年每户不低于200元调整为300元。
对重点优抚对象中享受抚恤补助的“三属”、残疾军人(原在职、原在乡人员)、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复员军人等,以及部分医疗困难的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按高于低保对象100元的标准确定。即原10城区每人补助标准由2007年的400元提高为500元,原五县每人由2007年的300元提高为400元。
对农村五保老人的补助标准则由去年的每人200元提高为每人300元。
特定救济对象的补助标准是:由民政部门发放生活费的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的老职工,每人200元;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每人100元。
对低保边缘人员中的困难家庭,即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之内,且家庭有患大重病、重残、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学生人员和单亲、独居的70岁以上老人、遭遇突发性灾害等6类家庭,每户补助标准为300—500元。
工会2200多万元慰问困难职工
市总工会介绍,全市各级工会将开展以“共享阳光、增进和谐”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筹集资金205万元,用于慰问困难企业职工、家庭、农民工。同时,全市各级企业工会多方筹集资金约2000万元,用于走访慰问困难职工。这位负责人还介绍,南京已成立爱心援助特困职工基金会,将对生活发生重大或特殊困难职工提供救助。此外将建立2008年特困职工档案,包括职工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以内(即市区家庭人均收入在300—330元)的;本人或家属患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因病丧失基本劳动能力,或主要家庭成员丧失就业能力的。
残联慰问贫困残疾人
市残联介绍,残联系统将慰问贫困残疾人、残疾人安养庇护和盲人按摩机构、4000名城区“重度残疾”人;补助五个郊区县“重度残疾”人。此外,还将对残疾人安养庇护机构和扶贫基地进行补助,对120名残疾大中专学生给予每人500—2000元不等的补助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