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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从明年起,5万多低收入家庭将新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加上已经纳入保障体系的3万多人,我市住房保障将覆盖8万多住房困难家庭,其中,7万多住房困难家庭集中在江南八区。昨天发布的《2008—2010年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规划纲要》中,对江南八区范围内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标准和保障方式均作出了详细规定。 《纲要》中明确,江南八区范围内,凡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满5年(以前是2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住房保障收入控制线(750元/人月),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全市住房保障面积控制线(15平方米/人)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享受住房保障。 保障方式分为廉租房和经适房。具体保障标准为: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按家庭人口,分别保障约40平方米(1—2人户)、约50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廉租住房;无房或退出现有住房(所退原房,政府按评估价回购)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购60平方米左右的经济适用住房;符合条件的城市拆迁困难家庭,可按规定申购经适房(拆迁安置房);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申请保障性购房补贴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现有住房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7平方米之间的差额,每人每平方米补贴720元购房款。 对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购买经适房、保障性购房补贴等保障方式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发放租赁补贴的保障。具体标准为,按人均建筑面积17平方米标准,不足部分低保人员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4元,其他人员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0元,每户每月补贴金额不足150元的补足至150元,1人无房户每月按300元发放;对于符合实物配租条件自愿放弃实物配租选择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的,在此基础上上浮20%计发补贴。 《纲要》强调,被保障家庭只能享受一种住房保障方式。 据悉,未来3年,我市将筹集3000套廉租住房、新建7.3万套经适房提供给低收入家庭。其中,除廉租住房外,供应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70万平方米、1万套,供应城市拆迁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515万平方米、6万套。 另外,从明年起,我市还将每年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6亿元,3年共10.8亿元,为南京住房保障体系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