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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临近年终,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到了要好好算一下今年收成情况的时候了。当然,在盘算好收成的同时,也别忘了从明年1月到3月,2007年全年度所得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要向税务部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还等上那么呢,快点算算你今年的收入有没有超过12万吧。
明年1—3月为个税申报期
去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个人年度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必须自行办理纳税申报。根据这一规定,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是2007年全年度所得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期。地税部门将向部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寄送提醒函,提醒纳税人如期申报。
为何要办理年所得12万元的自行申报?
个人所得税主要实行代扣代缴税款的征收方式,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前,法律上没有赋予高收入者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不论其所得平常是否足额缴纳了税款,都负有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
税务部门介绍,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重点纳税人。他们取得的所得,如果扣缴义务人没有扣缴税款,或者没有足额扣缴税款,个人又没有申报义务的话,就难以确定纳税人应缴未缴税款的法律责任,从而影响税法的执行力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因此,在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模式的情况下,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税法,赋予高收入者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
平时已足额缴纳税款,年终还需要申报吗?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办法》的规定,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如果平时税款足额缴纳的话,办理年所得12万元自行纳税申报不需要再补交税款,也不会产生重复交税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