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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全市被征地农民基本信息采集认定补充登记工作近日结束,江南8区符合补助条件的失地农民共有16.1万人。本月底,有关部门将对这一群体发放困难补助证,并按月发放80—220元的困难补助。
据了解,纳入信息库的失地农民,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的,即可从今年起每月获得80—220元的困难补助。三个条件分别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的;一次性领取保养金、自谋职业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以及被征地安置就业后未与安置单位中断过劳动关系、至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缴费不满规定年限而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未按月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待遇的。
具体补助办法为,原一次性领取保养金、自谋职业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养老待遇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每人每月补助220元。原一次性领取了1万元以上的,每人每月的补助费按以下公式计算:220元-〔(原一次性领取的保养金、自谋职业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养老保险待遇-10000元)÷15年÷12个月〕。按此公式计算后补助费低于80元的,补足到80元。
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说,初步认定的16.1万失地农民并非最终数据,国土部门今后还将继续查缺补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