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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继5月份宣布对普通商品房实施“一套一价”的新政后,南京市物价部门近日再次发文,要求别墅等非普通商品房从本月15日起必须“一套一标”,将销售单价、总价等信息公之于众。“一套一价”与“一套一标”有何区别,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是否能做到与开发商信息对称?记者昨日就此进行了采访。
5月11日,南京市物价局出台了六条措施,要求普通商品住房实行“一套一价”,调整范围包括市场上销售的所有普通住宅,即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以及房产单价在房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江南八区、江宁、江北分别为8690元、5100元、3700元)。“一套一价”要求每一套房子都必须公布销售的单价、总价、基准价、浮动幅度等,一旦公示将严禁开发商擅自上调价格。目前,接受“一套一价”的楼盘已从6月初的25家增加到63家,与南京市入网销售的522个楼盘相比,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对于新出台的“一套一标”,南京市物价部门解释说,“一套一标”涵盖的是该市非普通商品住房,包括公寓(含酒店式公寓)、别墅(含拼联式、联排式)、度假村、停车库、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写字楼等,“一套一标”规定每套房子须注明面积、单价、销售总额及销售状况等。城南一家楼盘的销售经理告诉记者,“一套一标”没有公示房子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非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因此物价部门不能核定其基准价,所以对利润空间及浮动幅度也无法限定,只能说‘一套一标’规范的是价格行为,而不是价格水平。
业内人士认为,“一套一标”有可能只是“一套一价”的配套“动作”,换句话说,南京市房产价格新政已经将普通商品住房与非普通商品住房全部囊括在内,形成了一整套体系。据悉,物价部门已将过去的《普通商品住房备查价目表》与《南京市商品房销售价格价目表》二表合一为《普通商品住房价目表》,并推出了《非普通商品住房价目表》,用于向消费者公示,同时接受相关部门的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