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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昨日从房管部门获悉,南京近期对房地产中介公司和执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今后各家中介公司须在经营场所统一明示七项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备案证》的悬挂、执业人员明示牌、二手房买卖流程、服务收费标准、房源信息发布表等。市民如果发现中介机构或销售人员有不良行为,可直接拨打所在辖区房管部门的投诉电话,各区的投诉电话和投诉地址分别是:
鼓楼区83320142
鼓楼区云南路24号
玄武区83354748
玄武区珠江路330号
白下区84624075
白下区瑞金路10号
下关区58806142
下关区姜家园6号
建邺区86565395
建邺区水西门大街58号
雨花台区52883525
雨花台区政府综合楼南楼112室
江宁区52167826
江宁区金箔路577号
六合区57120871
六合区长江路34号
浦口区58282902
浦口区珠江路10号
栖霞区85319345
栖霞区和燕路354号
秦淮区52239175
秦淮区中华路538号407室
市房管局中介科84722169
鼓楼区华侨路35号414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