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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3月15日,南京将开始执行“公积金逐月还贷”,这对于购房者减少月供,是个利好消息。市民顾先生为此兴冲冲地到贷款行办了手续,隔了两天银行却打来电话,称虽然其妻子在南京缴存公积金,但由于其本人在省里缴存公积金,且是“主借款人”,他们不能办理逐月还贷。这犹如兜头一盆凉水,让顾先生极其失望。
顾先生在省属某事业单位工作,妻子在南京市工作,公积金缴存在两个中心。但办理3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时,是以夫妻二人名义办的,因为一个人只能贷15万元;每年办逐年还贷时,也是夫妻二人共同提取公积金,抵扣还款总额;购房合同上也是夫妻二人署名。当初填写“主借款人”时,只能写一人,顾先生就随手写了自己名字,难道仅仅因为这,就不能提取妻子的公积金逐月还贷了?像顾先生家这样,夫妻一人在省属单位工作,另一人在南京市工作,“主借款人”不在南京缴存公积金的,该有多少?夫妻二人同在一个城市尚且不能办理,那些夫妻工作在两个城市的家庭,更别提了。
对此,记者3月6日采访了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该中心有关部门负责人称,这是因为夫妻二人公积金分属两个中心后,属于两个公积金管理系统、两套管理网络,他们之间没有结算关系。顾先生作为“主借款人”办理房贷,银行是以省公积金中心为结算对象,妻子在南京的缴存公积金划不过来,技术上有很多障碍。对此顾先生很是不解,他们贷款后,跟银行打交道就是一本活期存折,将其账号提供给公积金中心,按月将妻子交的公积金打到存折上,就行了,怎么会那么复杂?按照该负责人的说法,即便今后省公积金中心可以“逐月还贷”,妻子的公积金同样不能办理。
南京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划转所谓的“技术障碍”讳莫如深,而同样开始办理公积金“逐月还贷”的徐州公积金中心有关人士却称,这项技术并不难,只要建立跨行结转和网络支持系统就行,问题出在公积金管理长期以来条块分割,各管一块,鲜有业务往来。按照有关规定,一个城市只有一个公积金中心,省公积金中心名义上是南京分中心,但公积金却不能结转,大批家庭同城分缴公积金,公积金管理人为地掰成两块,这显然不合适。
对于大批年轻购房家庭或被高房价透支的“房奴”来说,公积金“逐月还贷”的确能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顾先生算了一笔账,要是夫妻两人都能逐月还贷,加起来1600多元,每月3000多元的月供减去一半,生活压力将大大减轻。然而这项好政策“惠而不至”,岂不是让购房者空欢喜?
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公积金存贷,是政府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举措。近年来,公积金缴存对象扩大,提取门槛越来越低,从逐年提取,到逐月还贷,天津市为方便购房者,甚至出台逐月提取现金还贷,大批市民通过公积金贷款圆了住房梦。而南京公积金中心给逐月还贷设定门槛,使一项利好政策打了折扣。有关专家称,公积金管理有多个中心,但市民心中只有一个“中心”,只要真正抱有为民办实事的诚意,跨中心结转技术障碍再大总能解决,切莫因为体制等问题,使惠民政策在老百姓心中打了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