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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我丈夫2年内花了12万元医药费,但没有医保,能否提公积金救急?”“购买45平方米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也要首付四成吗?” 昨天,关于公积金新规细则的报道《一年医药费超4万元可提公积金》引来众多市民关注。本报新闻热线及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来咨询的市民太多了,电话都被打爆啦!” 为了让读者更透彻地了解新规细则,进而切身享受到新条例带来的便利,本报特别邀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专家,对读者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解读。 焦点1房租超家庭工资10%可提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规定: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可提公积金支付房租。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符合条件的市民,若要提公积金付房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并于当年12月份到管理中心办手续: 1.租单位或房管部门公房的,应提供《公有住房租赁契约》、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当年全部租金发票、结婚证和户口簿。 2.租住私房的,应当提供与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合同、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当年全部租金发票、结婚证和户口簿。 3.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的,学校出具的当年住宿赞或收据、婚姻状况证明和学生证。解读:这是很人性化的规定,有助于解决房租过高给弱势群体带来的生活困难问题。但真正来申请提公积金付房租的人,不会太多,主要原因是:需要提供的证明大多而且麻烦;在校研究生中有公积金的人极少;很多租私房的人,都未在房管局登记,所以无法出具《房屋租赁登记证明》;一些人认为,与其提公积金付房租,还不如存在账户里以备将来买房之用。 当然,如果市民符合条件并认为需要的话,完全可以积极去提公积金来支付房租。 焦点2重大疾病可提公积金吗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第四条规定,“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医药费。 解读:老百姓最为关心的,是什么样的重大疾病可以提取这笔“救命钱”?一位女士打电话来问:“我丈夫2年内花了12万元医药费,但没有医保,能否提公积金救急?” 本来这位女士的丈夫符合“一年超过4万元医疗费”的条件,可是她丈夫没有参加医保,这就不能提公积金了,因为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规定必须提供病人的医保卡、当年医保中心医药费专用发票、与职工身份关系证明等材料。 只有同时满足参加医保、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并且一年医药费超过4万元等条件,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医药费。若医疗费超出4万元的部分大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那么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若小于,则按照实际超出的比例提取公积金。 焦点3能否提取3日内给答复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持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到管理中心各办理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理网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书面通知职工。” 解读:细则中关于能提取公积金的人群非常多,比如购买、建造、大修房屋的,享受低保并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连续失业2年且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到底自己能否提公积金,很多人并不确定。 现在细则规定,只要市民提供相关证明去申请,3天内就可给答复。这就给市民提供了相当大的方便,当然也对管理中心的工作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焦点4信用上不能留有污点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具有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暂住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4.商品房首付金额不低于总房款的30%;二手房首付的金额不低于总房款的40%;建修房自筹资金不少于建修房总额的50%;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信用良好;6.所购买、建修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以所购房屋、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 解读:无债务和信用良好这一强制性规定值得人们注意。特别是现在很多人都和银行有贷款等金融业务关系,并且办了信用卡,而各银行间都已联网并建立个人信用档案,若是一朝不慎,在信用上留下污点,以后申请公积金房贷时就极有可能通不过审核。 另外,细则中关于“二手房首付四成,商品房首付三成”的新规定,将于明天正式推行,这无疑会加重经济能力有限的买房人的负担。 比如一套40万元的二手房,不论面积大小,公积金房贷首付都将高达16万,而商业贷款首付仅12万,很多手中余钱不多的人可能就会选择商业贷款而放弃公积金贷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