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虎网报道】每天早晨各报新鲜出炉,新闻铺天盖地;“龙虎新闻中心媒体扫描”精挑细选,为您送上每份报纸当日精华——小编遍观今日88版的《扬子晚报》,A39版一条题为《民营托老所试水“以房养残”》的报道值得向您推荐。以下就是该报记者徐兢的报道——
“我有一个62岁的智障侄子,我已经70多岁了,他父亲两个月前刚去世,留下了一套房产和一笔存款,走的时候眼睛睁得很大,我知道,他是不放心儿子啊!现在我担心,等我也死了谁管他?”昨天,市民余老先生打进本报热线求助:有没有一个智障人终身托管的庇护所,可以把房子抵押给庇护所,让侄子在这里度过余生?记者多方打听,发现南京还真有一家民营养老院提供“以房养残”服务,智障儿的家庭在这里得到了解脱。
难题:我死了谁照顾智障侄子
自从两个月前弟弟扔下智障的侄子过世后,家住南湖的余老先生无时无刻不在担心,侄子独自一人将来的日子怎么过?“我兄弟留了一套房产给他,还有一张一万块的存折,把他托付给我。他现在一个人住在那个房子里,不肯搬来跟我住,我很担心他的安全。”余老先生紧皱眉头说道,侄子是在“文革”时受了刺激导致精神分裂的,不发病时跟正常人一样,每天还能自己买菜烧饭,但是发病时就不对了,有次在家烧水差点引发火灾,邻居们都怕他、讨厌他。
“我现在每天都去看他,就是怕他一个人出事。我还经常跟儿子念叨,将来我死了,只求你一件事,替我照顾他直到他死。”余老先生担心地表示,儿子跟他平时没什么交流,感情也淡,估计即使照顾也不能像自己那般周到负责,万一有什么闪失怎么对得起九泉之下的弟弟啊?受本报5月17日刊登的报道《南京庇护站想尝试“以房养残”》启发,余老先生有了一个大胆的设想——把侄子的房产和存折拿出来转让给社会机构,尝试“以房养残”。
寻找:四年前一老人“首吃螃蟹”
经多方打听,记者获悉在凤凰三村有一家养老院已推出“以房养残”服务。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这家托老所,整齐的床铺,挂壁式空调,开饭了有人喊,生病了有人问,摔伤了还有护工每天陪着做康复训练……托老所创办人是60岁的张世昌,这是他开办的第六家社区托老所,他还曾被评为“南京好市民”。他说自己不图别的,主要是希望老人活得幸福快乐,也给自己闯一条创业的路子。“别看只有15张床位,托老所的服务却是一样都不少,所以很受社区老人欢迎。”值得一提的是,这里也收智障人、病人。
张世昌介绍,“以房养残”还要从4年前说起,当时有个姓胡的孤寡老大爷是个肢残人,每月工资有960元,还有一间房子,“他说自己没钱,但很想住这里养老,于是我们就建议他把房产过户给托老所。”老人的房子是平房、单间,在水西门,房产机构估价是1万多块,“胡大爷和我一起去了公证处,签了房产转让协议。托老所成了老人的监护人,协议规定托老所支付1万元给他养老,托老所代管他的退休工资,后来老爷子看病、吃住全部由我们负责,老人85岁去世时,我们负责安葬了他。”张世昌坦言,其实最后核算下来托老所还贴了六千多块钱,不过既然签订了“以房养残”协议,托老所就有养老送终的责任。
操作:公证处签份协议即可
“相比于肢残人,智障人的家属更需要这种服务,智障人无法表达自己想要什么,把他终身托付给一个可靠的社会机构,我们家属才能安心。”余老先生激动地说。余老先生热切地告诉张所长,最近他研究过许多关于“以房养残”的新闻报道,发现过去实施不了的关键问题是很多人担心“房产会升值,如果一次性转让给养老院是否会亏”,他认为如果真替残疾人的未来着想,就不会计较这个问题。
余老先生说,那套房子在南湖健园,51平方米,看到小区中介打出的同套型房子价格是42.6万元,他愿意将房产转让给托老所。张世昌表示,双方到公证处签一份协议就可以了,“你放心,我女儿也跟我一起开养老院,你侄子才六十多岁,活个二十多年完全没问题,我如果退休了还有女儿接班,一直服务到他过世。”他笑着表示。
“房子转让给你们了,智障侄子还能住吗,因为他习惯了住家里,你们能派个护工上门服务吗?”余老先生试探地问。张世昌笑着说:“‘以房养老’有很多方案,看你实际需要灵活采用,一种是他可以还住家里,我们派护工上门护理,以后他想住托老所或是家里都随便他;第二种是房子有50平方米,能不能再加3张床位,有护工一起提供护理。”按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征税,余老先生和张世昌都表示,愿意承担几千元的费用。双方洽谈得很愉快,并约定近日到公证处签约。
“如果政府能够提供一个免租金的场地,我很想开一家专门照料智障人士的托管所,解决智障人家庭的后顾之忧。”采访快结束时,张世昌真诚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