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龙虎网 > 新闻中心 > 南京媒体扫描 > 江南时报  
夫子庙"危房"被占藏多少秘密?

电影公司一纸鉴定驱走老户 “国资流失”质疑无人应对

news.longhoo.net  2008-6-18 9:43:32 推荐 评论 【 字号:

  【龙虎网报道】每天早晨各报新鲜出炉,新闻铺天盖地;“龙虎新闻中心媒体扫描”精挑细选,为您送上每份报纸当日精华——小编遍观今日24版的《江南时报》,05版一条题为《夫子庙“危房”被占藏着多少秘密?》的报道值得向您推荐。以下就是该报记者姜楠的报道——

  马红云在寸土寸金的南京夫子庙的“天艺”小店苦心经营了十年之久,去年年底却是她不得不搬出经营地的最后期限。尽管她有满腹的不愿意,但面对秦淮区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她只能选择搬走。房主的理由十分充分,她承租的是一处“危房”,肯定不能续约。然后就在她含泪搬走不久,她突然发现这间“危房”易了主,别人在她先前承租的屋里做起了生意,她顿时感觉自己上了当,仿佛被“劫”了道。

  与她有着相似命运的还有几户,他们被“撵”出后不久,同样发现了该情况。他们随后展开民间性质的调查,认为有官商勾结并让国有资产流失之嫌,他们联名向纪检部门投诉举报,希望能还他们一个公道,还事实一个真相。

  无奈:

  老经营户含泪撤离夫子庙

  位于南京秦淮区平江府路30-32号,是南京电影剧场公司下属的原大光明电影院的所在地。上世纪末,火爆一时的电影市场走向低潮,凭着优势区位,建筑面积1000多平方的电影院被蚕食成一间间店铺和一个演艺俱乐部。

  几经转手,其中的一间约40平方的小门面转租给了马红云的妹妹马小娟做礼品店。生意的起步非常艰辛,马小娟一度重病无法直立行走,马红云成了该店的实际执掌人。凭着辛勤劳动合法经营,加上三妹和父母的鼎力支持,小店从1999年开始到2007年,生意一天天红火起来。这也是她们一大家子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

  2007年6月,马红云和“二房东”续约时被告知她们承租的是危房,需尽快搬出,而其合同到期日是当年12月底。7月3日,南京市大光明电影院一纸《通知》贴到“天艺”的门上,要求“经营户7月10日前撤出,否则后果自负”。

  马红云告诉记者,接到通知起她的精神就垮了。7月2日、7月4日、8月18日被数次停电停水,这事还要瞒着生病的妹妹,期间一些不明身份的人还曾前来捣乱,堵门摔砸商品。此前,马红云与房主协商过,提出房主拿出维修方案,例如资金不够可提前支付房租,修复后再搬回来,毕竟在此经营10年,且享有租赁优先权。若要求提前搬走,对方需赔偿她们的损失45万元。协调无果,房主、二房东和马红云上了法庭。2007年9月25日,秦淮区法院判决房主收回房屋。马红云感到自己势单力薄,最终放弃了上诉。搬出前,天艺礼品店拿到补偿金3万元。

  内幕:

  为打包出租制造“危房”?

  “天艺礼品”店的近邻——“沈园小吃部”的房屋租赁期到2006年9月30日到期,房租缴到了2007年4月份。同年8月沈老板很不情愿地接过3万元补偿款,关门歇业。龙壶茶社的苏老板2007年8月份,争取到5.9万元后搬走……这些小户陆续被清理出来。他们走得都很不情愿,毕竟这里是黄金店铺,且苦心经营多年。

  与东方国际俱乐部相比,这些都是小户。“东方”所承租的面积占大光明电影院的五分之四。根据双方的合同,2006年年底租赁到期。当年9月份“东方”收到南京市电影剧场公司的一份“紧急通知”,要求“东方”接到通知10天内搬出“危房”。“东方”没照办,双方闹上了法院。2008年3月份,秦淮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要求“东方”退出并赔偿相关费用。“东方”提起上诉。

  “东方”认为,南京电影剧场公司“逼”他们走另有隐衷。他们认为这幢房子始建于1927年,离现在已有80年。如果说是危房,那么早该是了,却在这个时候出具了一份《危房鉴定报告》,似乎有些不寻常。而且时间正好卡在合同快到期时。即使这样,危房修理后他们也应该享有优先租赁权,合同也明确了这一点。况且“东方”接到“通知”还在租赁期内。

  与此同时,有小道消息传到“东方”耳中,大意是说,平江府路30-32号,已被一家地产商看中,房主已经整体打包出租了15年,而“危房通知书”只是道具而已。“东方”还认为,之前的小户都赔了钱,无论从规模还是投入来看,他的损失是最大的。那么对方也应该执行同一个标准。从操作层讲,“东方”认为短时间内也不可能搬空。双方最终走上法庭。

  质疑:

  老租主称有“国资流失”之嫌

  原先的租户被一一清理出去,然而令人费解,更让那些租户难以接受的是,在他们走后不久,电影公司方面并没有采取大修的举措,而他们赖以生存的“窝”却有其他人进去,红红火火的继续做起了生意。昨天,记者在这几间门面房中发现,店铺里店员都忙得不亦乐乎,其中有一家袜子店、一家手机店(实际卖服装)、两家二元店、一家拖鞋店。

  每次走过自己曾经经营的店面,马氏姐妹心中都久久不能平静。从情感来言,她们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她们质疑说,难道那些危房租给这些新租户就不危险了?!

  原来的租户还提出,大光明电影院的产权归属于南京市电影剧场公司,属于国有资产。对这些房屋的处置,要秉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最起码也应公开招标。否则就有暗箱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之嫌。

  还有一种现象让人百思不得其解。这些租户并不是与产权单位南京电影剧场公司直接签订租赁合同,而是由一个“二房东”充当中介的角色。以马红云的协议为例,马红云与“二房东”签订的年租金为12万元,“二房东”与南京电影剧场公司签订的年租金则是8万元。

  南京电影剧场公司并非财大气粗的主,公司总部从闹市区的中山东路搬到相对偏僻的雨花西路,在一幢破旧的小楼里办公。为什么不由自己直接签约,而让别人从中渔利呢?!而且甲方与乙方,乙方与丙方之间的租赁合同也是一续再续,马红云经营的10年期间,每两年一次,至少续约4次。从常理推断,南京电影剧场公司不可能不知道其中的“秘密”。

  追问:

  电影公司爽约再造疑团

  前日,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找到了位于雨花西路9号的南京市电影剧场公司。该公司办公室徐姓主任接待了记者,徐主任告诉记者,他们公司是一个常年负债经营的公司。就记者提出的问题他会向领导汇报,并相约昨天12时给记者一个正面回答,并附以相关佐证的材料。

  记者留下共4个问题,其一,早在2006年9月中旬,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处对位于秦淮区平江府路30-32号,原大光明电影院进行了鉴定,同时下发了《危险房屋通知书》。

  而包括马红云在内的小租户接到南京市大光明电影院的正式通知,已是2007年7月3日,离《危房通知书》下达已过去将近10个月。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告知承租户,而一直隐瞒?

  其二,清出去的店面为什么这么快又有人搬进来经营?难道他们进去危房就安全了?

  其三,小道消息说南京市电影剧场公司已与一地铺商做了转租的协议,这是一种猜测还是一种事实(需正面回答)?

  其四,南京电影剧场公司为什么要给“二房东”留下中介差价?是与实际经营户签协议很麻烦,还是另有隐衷?

  令人遗憾的是,到昨天正午12时,南京电影剧场公司爽约了。

  昨天下午14时,记者希望就这篇报道相关细节再求证一下,但按徐主任留下的号码打过去,手机却已关机。办公电话是通的,接电话的是刘姓工作人员。他提醒记者要客观报道就行,且属个人意见,不代表公司。

  对这一事件来说,可谓真相未揭,疑团又起……

收藏此页 | 打印此稿 | 关闭窗口
[来源:龙虎网 编辑:王翔宇 ]
<上一篇 游戏机场所设赌第一案"落幕"……
相关新闻
[目前暂无相关文章]
  精华推荐
安妮海瑟薇与地产大亨分手
大S取代柏芝代言品牌袜子
欧洲杯克罗地亚1-0波兰
德国1-0小胜将战葡萄牙
[新闻] 2008年北京奥运会 四川汶川强烈地震 [论坛] 地震中的亲情瞬间 妈妈,我现在在天堂
[军事] 专业部队抢挖北川金库 血手刨18条生命 [汽车] "捐助门"让哪些车企两难 奇瑞捐1600万
[房产] 省住宅地价涨12.25% 房企捐款倒数第二

[逛街] 洪七公被抢注烧鸡商标 首饰卖的“俏”

[文化] 明代人物绣像稿展出 秦淮花灯要学什么 [旅游] 免费开放考验南博 夫子庙观灯潮将来临

[宠物] 狗狗的年度盛会 双脸小猫咪两鼻四只眼

[美食] 吃肉可以让男人更性感 喝汤的五个误区
[女性] 四招花枝招展过夏 夏日勾魂美足修炼法 [健康] 牛奶养出白皙美肤 后高考时期如何度过

 

 
  精彩图片
·南京特警关爱灾区孩子
·“乡村农家菜”形成规模
·南方洪灾已造成63人死亡
·示威者抗议布什访英
  有你一票
·“垃圾费捆绑征收”调查
·“南京‘许霆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