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虎网报道】本网综合新华网报道:52岁的刘泳仪是一直是广东工会大厦工会主席,党支部委员。2000年她进入工会大厦就开始筹建工会,并被员工选举为工会主席,任期5年。2006年6月,她再次当选工会主席。但是本月初,积极为员工谋福利的刘泳仪却被单位解聘。
负责:积极谋福利
解聘:毫无根据
广东工会大厦是一家三星级宾馆,属于广东省总工会实业公司管理。2008年之前,职工即使周末和节假日加班,也不能拿到足额加班费。职工多次找身为工会主席的刘泳仪反映加班费的问题,她也为这事折腾了好几年,以“违反劳动合同法”为由多次和大厦领导提意见。
2008年,她多次担任职工的委托代理人,帮助职工前往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请求补发加班工资。同时,她还帮助非广州户籍职工争取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刘泳仪积极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没想到,今年4月1日,一份盖着工会大厦印章的通知书送到刘泳仪的手上,《关于与刘泳仪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上称,劳动合同已于2008年9月1日过期,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请在4月30日前往大厦办理离职手续。
刘泳仪说,与单位关系走到这一步,是与为员工落实机关福利待遇有关。刘泳仪希望工会大厦方面对解除劳动合同做出解释,如果是违反了规章制度,要拿出依据来。如果江凌泉没有依据证明她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那这样解雇就是违法的,她希望回到原来的岗位工作。
领导:她人品差
员工:她是好人
工会大厦总经理江凌泉称刘泳仪人品有问题,跟前几任总经理关系都很糟糕,打着工会主席名义为自己谋利,在单位上天天吵架天天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是打击报复,这是组织行为,不是个人行为。
与领导说法完全不同的是,广东工会大厦多名员工称,刘泳仪人很好,很正直,如果她被解聘,那肯定与为员工争取利益100%有关系。员工们称,工会主席是员工大会投票选出来的,说刘泳仪在大厦里闹事、人品有问题,都是无中生有,那是领导有问题。
分析:一方面是雇员,一方面找茬,两面受气
工会主席被炒并非企业老板太过势利,而是工会制度设计本身出了问题。在我国,绝大多数企业工会主席往往是以出资方利益代言人的面目出现的。在劳资纠纷过程中,充当的也只是企业主传声筒的角色,而不是职工利益的代言人。所以,拿企业的利益开刀,自然不会受到老板的欢迎。工会主席之所以难于名副其实,取决于工会主席由谁产生,对谁负责。在现行制度条件下,工会主席虽然可能由职工选举产生,却又是不折不扣的企业雇员。在此现实下,即使真出了一个称职的工会主席,也难逃被炒的命运。
如果我们还指望工会发挥应有的作用,替职工代言的话,就应该赋予工会及其主席以必要的底气。工会主席一方面拿的是老板的工钱,当然应该为老板效劳,因为职工利益而给企业“添乱子”,这是许多工会主席共同面临的尴尬处境。并且,工会主席在履行职责的时候往往也找不到靠山,上级工会虽然拥有监督之责,但在事实上也无法防止企业主因维权炒工会主席鱿鱼。
所以,欲破解称职的工会主席被解雇这一难题,还必须从改革工会主席的产生任免和工资发放机制入手,把工会主席从现有的企业内部管理体系中剥离出来,否则,指望工会主席替职工维权只能永远是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