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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南京日报据《都市时报》 机长辞职遭遇天价索赔
“郑志宏事件”进入法律程序后分为两起案件,其一是郑志宏与东航的劳动争议案,即辞职案;其二就是针对郑志宏的辞职,东航提出的天价索赔案。
2007年5月17日,机长兼A类教员郑志宏提出辞职,在东航引起强烈反响。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东航提出1257万元天价索赔,刷新了国内飞行员辞职遭遇索赔额的最高纪录,裁决结果是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由郑志宏以72万元“买断”自由之身。
2007年8月底9月初,郑志宏与东航不服裁决,双双向法院提起诉讼,东航的索赔从1257万元“缩水”为673万。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于判决生效后3个月内将郑志宏的技术档案、驾驶执照交由中国民用航空云南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暂存保管;由郑志宏一次性赔偿东航137万余元。
然而,郑志宏、东航均不服一审判决,双双向昆明市中院提出上诉。
返航事件信中提到郑志宏
就在此案二审过程中,东航云南分公司爆发了集体返航事件。而在集体返航前,一封贴满东航住宿区的《致东航云南公司全体飞行员的一封信》中共列举了东航的4大“罪状”,其中就点明了“郑志宏事件”,质疑郑志宏曾遭到的天价索赔“这难道是公平之举吗?”有人说,正是这封“公开信”引发东航的集体返航事件。
法庭先审辞职案
昨天下午,辞职案首先开始审理。对于双方争议、东航持有的郑志宏的档案移交问题,昆明中院专门发函给中国民用航空云南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要求对相关问题给予答复,该办公室回函表示,相关档案应移交到西南管理局。“没有个人档案和飞行档案,郑志宏寸步难行!”郑志宏的代理律师刘英表示,郑志宏的相关档案应立即移交,现在因为此事郑志宏的飞行执照已过期,不应让郑志宏为辞职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可东航表示,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至于昆明中院向中国民用航空云南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咨询,该回函并非专门针对郑志宏而言,请法庭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定。
东航态度强硬拒绝调解
昨天,郑志宏和东航争议最大的是第二个案件——东航的天价索赔案。
东航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部分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郑志宏成为正驾驶前的培训时间(1500余小时)没得到认定,按劳动合同约定,郑志宏辞职将赔偿东航的费用应为665.9万余元。
郑志宏的律师刘英表示,认可其中133万余元的外派培训费和提前发放的7万余元工资福利,但对于527万余元由副驾驶升为正驾驶产生的1500余小时带飞培训费和小时费不予认可。“这是郑志宏正常工作,为公司赚取利益的时间,不应认定为培训费,否则是不是工作时间越长,欠公司的也越多?这是有悖常理的。”
这样一来,郑志宏认可的费用已超过一审判决的137万,达到140余万元。这让人感到意外,对此,刘英律师的解释是:“为了让郑志宏可以尽快走!”
然而,不知是否受返航事件的影响,在两起案件中,东航态度强硬,都表示拒绝法庭调解。
辞职机长不想和罢飞扯到一起
昨天庭审结束后,记者采访了辞职机长郑志宏。
对于辞职是东航返航事件的导火线的提问,郑志宏显得激动和气愤:“谁说的?我已离开公司一年多了。这两件事完全是两个独立事件,只不过面对的是同一个公司,我不希望把它们硬扯到一起。”
昨天中午,东航参与“集体返航”的几名飞行员在听说“郑志宏事件”二审开庭后都表示有时间会前往旁听,但最终没有一名飞行员到庭。
东航飞行员陈明(化名)昨天直言:“‘郑志宏遭天价索赔’最终结果是我想知道的,我想飞行员之所以辞职,其根本就是体制和市场碰撞的结果,其现行体制并不能‘拴心留人’,相反存在许多矛盾,无论结果如何,此案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肯定会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