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今年8月30日表决通过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将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共7章70条,分总则、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法律责任、附则。
这部即将施行的法律,既赋予政府机关必要的应急处置权力,又注意最大限度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法律特别规定,有关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权益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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