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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申城最大网络赌球案近日由浦东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房广立、郁正秋、孙烨等28名赌球网站代理人因构成赌博罪,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不同金额的罚金。
2006年下半年,正当世界杯足球赛如火如荼时,上海警方接到了一条举报信息:“一个酒吧里经常有人聚在一起看球、评球、赌球。”警方立即对这个酒吧进行调查,并初步确定了两名嫌疑人。
2006年12月4日,警方将正在酒吧赌球的两名嫌疑人抓获,当场缴获赌球用的笔记本电脑。警方从电脑中发现了赌球团伙的蛛丝马迹。原来被抓获的两名男子使用了多个账号登录境外的多家赌球网站,有着赌球的嫌疑。经审讯,两名男子交代了自己的赌球代理身份:“我们在娱乐场所招揽赌徒,并用自己手中的账号,对世界杯的每场球赛进行押注,之后根据球赛的结果结算输赢。”根据这条线索,警方顺藤摸瓜,在短短10天内就将该赌球团伙的28名代理一网打尽。
在这起特大网络赌球案中,不法分子依托的是3个赌球网站,这些网站的服务器全都架在境外,并且无一例外地将目标人群对准了内地赌徒。下完注,球赛结束,结果便一目了然。往往是到了下一个星期初,赌民才和自己的上线见面结算,或者,根本不见面,通过汇款结算。
一个星期是赌民们和上线代理的结算周期,而代理们和上线的代理、总代理的结算周期通常在一个月左右。这些所谓的代理将输赢款的20%交给网站,留下八成分赃,自己拿大头,各层代理依次分赃。所谓输赢款,指的是股东们从下线收上来的钱,扣去发给赢钱的赌民后的差额部分。比如收上来10万元,下线的赌民赢了8万元,2万元钱就是输赢款,他们把这2万元的20%即4000元钱汇给境外网站,自己则留下1.6万元分赃。
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由于这个赌球集团奉行的是“月结制”,因此在被收缴的电脑中仅有案发前一个月的收入情况。但仅仅这一个月,电脑中显示流转的赌资就有近亿元。而被告人房广立也承认,由于业绩优秀,截至案发,境外赌博公司欲给他的信用额度已经由1亿元上升到了5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