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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最近,云南许多建筑企业向购买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公司打电话、发信函,要求“尽快退保”,因为他们不得不去云南省建设厅“指定”的三家保险公司重新投保,否则他们将拿不到当地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
这一事件在该省建筑业引起强烈反响,当地多家保险公司批评省建设厅做法是明目张胆的行政垄断与巧取豪夺,将给发展多年的建工险及整个保险市场带来重创。记者调查发现,除了太平洋、平安和人保健康之外,云南市场上其余10余家开展建工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近期都遭遇了各种各样的退保请求。
2006年12月,云南省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在全省统一实施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要求全省建筑企业必须购买建工险,同时规定由建设厅分管领导、建管、安监处负责人组成“省建工人身意外险业务办公室”,建筑单位需将保费缴纳到指定账户;在随后的补充通知中,明确指出全省的建工险由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和人保健康三家保险公司具体操作。
云南省建设厅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人张明介绍,去年底,云南省建设厅针对建工险的承办进行了招标,结果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人保健康三家保险公司顺利竞标成功。———而三家公司竞标时并没有其他竞争对手。
然而,其他保险公司对此做法提出了尖锐批评。“这是明目张胆的行政垄断!”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团险部负责人马劲松认为,建设厅此举出发点似乎不错,但采用的方法粗暴可笑,完全无视保险业的市场规则。据马劲松分析,云南省建设厅将从这三家保险公司抽取20%—30%的代理服务费用,全省每年的建工险保额最少5000万元,建设厅将从中抽走1000—1500万元,“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云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一位项目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在新华人寿投入的建工险只有45000元,退出后在太平洋人寿的保费却多达7万多元,“他们制订了价格标准,保费上涨了40%。这对任何企业都是一个沉重负担。”
对此,中国保险监管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人身保险监管处处长樊青认为,云南省建设厅的做法与《保险法》及近年来我国促进保险业发展的“国十条”等均有抵触,“保险市场的蓬勃发展就是各行业抗风险能力由弱到强的渐进过程,尚处于起步阶段的保险业肯定存在不少问题,应该通过发展和规范市场来解决。如果建设部门发一个文件就能解决问题,那还要保险公司干什么?”
云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家宋笛对此行为指出,建设部门要为建筑企业、保险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监督企业投保、保险公司理赔,而不能如此“胡来”。据新华社昆明8月3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