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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15日上午表决通过,决定将修改后的物权法草案建议表决稿、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建议表决稿提请大会审议。
界定国有野生植物资源范围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说,法律委员会认为,物权法草案修改稿已经成熟;同时,经对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见逐条研究,对草案修改稿作了一些修改。
草案修改稿第四十九条规定:“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有的代表提出,野生植物资源的范围不清楚,能否规定一切野生植物资源都归国家所有,值得研究。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依照宪法规定,森林、草原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草原除外。不加区别地规定野生植物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是不确切的。据此将这一条修改为:“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物权法草案修改稿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有的代表提出,这一条同其他类似条款相比较,需要补充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何时设立。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这一条中增加“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一句,修改为:“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建议不再增加新的税收优惠
杨景宇说,法律委员会认为,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修改稿已经成熟;同时,经对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见逐条研究,建议对草案修改稿也作了一些修改。
杨景宇说,有些代表建议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再增加一些税收优惠项目。法律委员会经同财经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认为,这些代表建议增加的项目,有些已经包含在草案规定的税收优惠项目中,比如开发可再生能源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草案修改稿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享受优惠,又如综合利用资源生产可再生能源产品可以按照草案修改稿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享受优惠;有些可以按照草案修改稿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由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专项优惠政策。据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可以不再增加新的税收优惠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