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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局副局長金衛東介紹居民赴臺旅游辦理程序
【龍虎網報道】隨著7月4日兩岸周末包機首航日期的臨近﹐加上暑假已經到來﹐許多市民對于前往臺灣旅游充滿了期待。那麼﹐市民赴臺旅游應該辦理哪些手續﹐又有什麼注意事項呢﹖今天(7月2日)上午﹐我市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南京首航首發相關情況。市旅游局副局長金衛東就市民赴臺旅游辦理程序作了介紹。
據金衛東介紹﹐當前我市居民赴臺旅游依據《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游管理辦法》執行﹐經營大陸居民赴臺旅游業務的旅行社(以下簡稱組團社)﹐應當選擇備案于海峽兩岸旅游交流協會(以下簡稱海旅會)的臺灣地區接待大陸居民赴臺旅游旅行社(以下簡稱接待社)簽訂合同並向海旅會備案。我市居民赴臺旅游應當向由海旅會會同有關部門指定的經營赴臺旅游的組團社咨詢報名﹐不得向非指定的旅行社和單位報名及參加其組織的赴臺旅游活動。全國共有經營大陸居民赴臺旅游業務的旅行社31家﹐其中南京地區僅有江蘇省中旅旅行社有限公司一家有此資質。大陸居民赴臺旅游試行配額管理制度﹐要求每天組織赴臺游客總數不超過3000人﹐第一階段共有13省市的居民可以報名參團﹐具體每個省的配額分配辦法還在制定之中。
目前依據《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游團名單表》管理辦法﹐對赴臺游客試行名單表管理制度﹐海旅會根據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游配額總量﹐印制相應數量的《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游團名單表》﹐並依據組團社的實際組團情況﹐將《名單表》委托有關省(市)旅游行政部門下達給組團社。《名單表》的審驗工作委托有關省(市)旅游行政部門負責﹐審驗專用章和授權人簽字由海旅會備案。
我市居民如果要赴臺旅游﹐應依據相關規定提交申請表和相關資料﹐由公安部門核發《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和旅游簽注﹐游客應持證參團旅游並整團往返。
另據介紹﹐我市首批赴臺旅游組團工作已經完成﹐名單正在省臺辦和公安廳審核和辦理相關手續。
附件﹕大陸居民赴臺旅游注意事項
一、大陸居民赴臺旅游應當向由海旅會會同有關部門指定的經營赴臺旅游的組團社咨詢報名﹐不得向非指定的旅行社和單位報名及參加其組織的赴臺旅游活動。
二、大陸居民赴臺旅游應當持《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和旅游簽注﹐參團旅游﹐整團往返。
三、大陸居民赴臺旅游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監管辦法》及有關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四、大陸居民赴臺旅游應當妥善保管個人旅行證件﹐並將證件復印備份﹐可將復印件連同證件照片與證件原件分別存放。一旦發生遺失或被盜搶等意外﹐應當立即報告領隊並同時報警、報知臺灣海峽兩岸觀光旅游協會(以下簡稱臺旅會)。
五、大陸居民赴臺旅游期間﹐應當遵守臺灣地區的相關規定﹐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服從領隊人員的統一管理﹐隨團活動﹐不得擅自脫團﹐不得滯留不歸。自由活動時﹐應向領隊人員說明去向﹐並征得領隊人員的同意﹔回程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分團入境的﹐應當及時向領隊報告。
六、大陸居民赴臺旅游應當規范個人行為﹐不得參加有損兩岸關系的活動﹐不得參加涉及賭博、色情、毒品等內容的活動。
七、大陸居民赴臺旅游期間應當做到個人舉止文明﹐衣著和言談得體。
八、大陸居民赴臺旅游應當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遇到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事件時﹐要冷靜處理﹐聽從現場指揮﹐盡快撤離危險地區﹐及時與領隊人員取得聯系﹐並與當地或大陸有關部門聯系﹐尋求營救保護。如遇到突發疾病時﹐應當及時採取就近就醫等相關措施﹔如遇到交通或其他事故時﹐應採取自救和互救措施﹐並保護好事故現場﹐迅速報告領隊和當地警方﹔如遇到人身、財產安全等意外情況時﹐應當及時報警。
九、因組團社或其委托的接待社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改變行程、減少旅游項目﹐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參加非合同約定付費項目﹐使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旅游者有權向組團社要求賠償。
十、對組團社、領隊或接待社誘導和組織旅游者參與涉及賭博、色情、毒品等內容和有損兩岸關系的活動﹐旅游者應當向海旅會和有關部門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