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項整治”具體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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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項整治”是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佔道經營、小區環境、車輛停放三個專項整治活動。 佔道經營專項整治﹐由市市容局牽頭組織實施。小區環境專項整治﹐由市房產局牽頭組織實施。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專項整治﹐由市交管局牽頭組織。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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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項整治”四個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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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在1月下旬至2月中旬﹐為調查摸底階段﹔第二階段設在2月下旬至3月中旬﹐是宣傳發動、自我規范階段﹔第三階段從3月下旬至7月底﹐將開始集中整治﹔第四階段從8月至12月底﹐為保障和鞏固完善階段。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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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加強城市長效綜合管理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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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城市長效綜合管理的意見》中劃出了長效管理所包括的市容市貌、農貿市場、建設工地、河道水面等13項內容﹐每項都明確了具體考核標准﹐市容管理實行“重金賞罰”。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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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項整治”舉報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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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佔道經營、小區環境和車輛停放等城市環境“煩心事”﹐可以撥打84411111投訴了。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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