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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虎網報道】南京交警趙寶成執法中被肇事車輛撞成重傷引發了廣泛的社會反響﹐而在公安干警執法過程中﹐這並不僅僅是一個個案。針對目前襲警事件多發現象﹐南汽集團董事長王浩良和鼓樓區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隊副教導員宋玉蘭兩位全國人大代表呼吁﹐在《刑法》中增設“襲警罪”﹐更好地維護公安干警合法的執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權威。
據統計﹐2007年南京市公安局共發生民警正在執法權益遭受侵害案件132起﹐均為暴力抗法、襲警案件﹔遭受侵權的民警188人﹐其中156人的身體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統計表明﹐民警在執法中遭受暴力抗法襲警的情況十分突出﹐在侵權案件中比重很大﹐對一線民警身心健康造成的傷害和壓力不容忽視。
王浩良認為﹐當前﹐我國由社會轉型引發的各類矛盾和糾紛大量增加﹐廣大群眾維權意識的顯著增強﹐對公安機關執法水平提出了較高要求。由于公安機關長期處于執法第一線﹐矛頭易指向一線民警身上。
“襲警案件的多發﹐不僅嚴重阻礙了民警的正常執法行為﹐而且侵犯了民警的合法權益﹐更是對法律權威的公然蔑視與挑舋。”宋玉蘭認為﹐我國現行法律對民警正當執法權益的保護力度遠遠不夠﹐《警察法》等法律法規在這方面仍是空白﹐除了那些案情重大、社會影響惡劣的個案可以依據《刑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或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治安處罰外﹐對情節輕微、未造成社會影響的一般侵權事件﹐處罰于法無據﹐造成法律“真空”﹐直接導致民警的執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為此﹐王浩良和宋玉蘭建議﹐從立法層面盡快加強和完善對民警依法執法活動的保護﹐有必要在《刑法》中增設“襲警罪”﹐將對人民警察的保護從“妨害公務罪”中獨立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