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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虎網報道】每天早晨各報新鮮出爐﹐新聞鋪天蓋地﹔“龍虎新聞中心媒體掃描”精挑細選﹐為您送上每份報紙當日精華──小編遍觀今日20版的《江南時報》﹐A12版一條題為《醫療救助覆蓋30萬“最困難群眾”》的報道值得向您推荐。以下就是該報記者帥勇、趙子慧、段可可的報道──
記者昨採訪市民政局局長陳學榮時了解到﹐《辦法》最大的亮點是醫療救助“全覆蓋”﹐即對“最困難”的三類群眾﹐包括城鄉低保對象﹐邊緣困難人群﹐農村五保戶以及其他特殊困難人群等共約30萬余人﹐進行醫療救助。
更多困難群眾納入救助范圍
2002年﹐我市就建立起以財政投入為保障﹐對困難群眾實施的大重病醫療救助制度。其中﹐對城市低保對象中的患病人員﹐按照一、二類和慢性疾病給予一次性2000元、1000元和500元不等的醫療救助。
2005年1月﹐隨著《南京市城鄉困難居民大重病醫療救助暫行辦法》和《南京市城鄉困難居民費用減免制度實施辦法》的施行﹐醫療救助對象的范圍﹐除了城市低保對象外﹐還拓展到了農村低保對象﹐以及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標准1.5倍以內的邊緣困難人群﹐並逐步提高了救助標准。
但民政、衛生等部門調研發現﹐一些不符合政策規定條件﹐但生活也困難的群眾﹐同樣急需得到政府的醫療救助。“比如﹐有的困難群眾收入並不在低保標准1.5倍之內。還有農村五保老人等。”市民政局相關人士說﹐為此﹐他們聯合市財政局﹐制定了《南京市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暫行辦法》。
可申請1000元“醫前救助”
實施“醫前救助”﹐是《辦法》中的一大新亮點。
“我們發現﹐不少困難群眾看病的時候手頭就很緊張了﹐如果一切都按照程序﹐等他看病後拿著單子再申請救助﹐不能解燃眉之急。”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處副處長張順翔告訴記者﹐為此﹐《辦法》提出對困難群眾實施“醫前救助”。低保人員憑醫保定點醫院診治證明或住院通知單﹐可申請享受一次性1000元的醫前救助。
此外﹐據市民政局初步測算﹐《辦法》中將邊緣困難人群的范圍從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標准“1.5倍以內”擴大為“2倍以內”﹐預計全市獲益的困難群眾就將新增10萬人。
醫療救助如何申請
醫療救助申請的具體程序為﹕由戶主或受其委托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提出申請﹐並分別提交“醫保定點醫院診斷和診治證明﹐已支付的醫療費用單據”﹔“醫療費發生期間的家庭成員收入情況證明”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區縣民政部門在收到申請後﹐將在30日之內作出審批決定。如獲准﹐困難群眾將從批准之月的下月起﹐領取醫療救助金。
根據《辦法》相關規定﹐“在非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在醫保用藥和醫保服務目錄外的費用”、“違法違規所致傷害”、“有第三者賠償責任的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等”以及其他不符合規定支付范圍的情形﹐將不得享受醫療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