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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虎網報道】每天早晨各報新鮮出爐﹐新聞鋪天蓋地﹔“龍虎新聞中心媒體掃描”精挑細選﹐為您送上每份報紙當日精華──小編遍觀今日16版的《江蘇商報》﹐05版一條題為《二手房中介費用可能上漲》的報道值得向您推荐。以下就是該報記者周韜的報道──
“問我們情況怎麼樣﹖我們要失業了﹗”一家大型連鎖中介的中層這樣對記者說道。雖然有些戲謔的成分﹐但這位中層與記者談到二手房市場時﹐還是充滿了無奈﹕“現在二手房市場非常冷﹐小中介關門的關門轉行的轉行﹐在這麼下去﹐大中介都要撐不住了。所以中介提價事在必行。”
他所提到的中介提價﹐源于一份《關于放開部分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據業內人士透露﹐9月1日後﹐南京二手房買賣的中介費用或將上漲。
中介費卸下“韁繩”
8月6日﹐江蘇省物價局、建設廳聯合發布了一份“關于放開部分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要求從9月1日起執行﹐其中規定“放開存量房(二手房)買賣代理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收費標准由當事雙方協商確定”。
在通知中﹐江蘇省物價局、建設廳將此次放開收費的理由表述為“全省商品房買賣代理服務已實現市場化運作﹐為更有效地發揮市場機制的調節功能﹐促進競爭﹐經研究﹐決定放開部分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
通知稱﹐“存量房(二手房)買賣代理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收費標准由當事雙方協商確定。中介服務企業在實行有償服務時﹐應堅持委托人自願原則﹐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在收費時必須明碼標價﹐公示服務內容﹐信守服務承諾與合同約定﹐做到質價相符。”而涉及到房地產中介服務的其他收費項目和標准﹐目前保持不變。
8月18日﹐南京市物價局正式發布了《轉發關于放開部分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的文件﹐該文件稱已將省物價局、建設廳發布的相關通知(蘇價服[2008]267號)轉發至南京市各區縣物價局、房產局。但在這篇通知中﹐對于中介行業關心的具體收費標准、調整方式仍未見具體規定。
中介盼漲價自救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南京經紀人協會日前曾就中介費問題開會討論﹐目前討論的結果很可能是買賣雙方各增收1個點的中介費。業內人士也表示“目前新政策還處在消化階段﹐是否上調、上調多少﹐還沒有出臺明細的東西。但可以肯定的是目前的中介費不會再降﹐即使上調也會在一個合理、客觀的空間之內﹐不會超出購房者能夠接受的范圍。”
記者了解到﹐目前廣州的中介費為4%﹐上海為4%﹐北京為3%﹐相比之下南京1.4%的中介費在全國來說算比較低的。“租賃市場再火﹐收取的中介費也有限。中介收入主要還是靠從房屋買賣中抽取提成。一個中介門店﹐每個月收入要16000元左右才可以保本。就是說一個月要成交4套40萬的房子﹐在目前來說﹐對一些中介是個‘奢望’。所以上調中介費﹐從每個單筆交易中增加收入﹐對維持中介生存來說是很有必要的。”
逆市漲價難度大
現在樓市如此冷清﹐中介卻想著上調中介費﹐購房者能買賬嗎﹖當記者將這個問題拋向中介工作人員﹐他想了一兩分鐘答道﹕“不知道﹐還是交給市場調節把。”
記者了解到﹐雖然一些連鎖中介公司已經在醞釀調整中介費收費標准﹐但仍有中介表示很迷茫﹐“9月1日以後不知道該怎麼辦”。城北一家中介公司負責人表示﹐之前自己有過將中介費漲至2%的想法﹐現在物價局通知實行市場調節價﹐他反而不知所措了。“從意願上講﹐我是不願意降價的。但是﹐中介費也不是能夠胡亂上漲的﹐不然買房人不樂意。”另一位中介公司老總對下個月中介費市場調節表示無措﹐“要再看看市場的動靜﹐老百姓買房看中物有所值的服務﹐如果過多地誇大收費的作用﹐那麼市場將很難控制﹐市場誠信度也有可能降低。”
一位中介公司老總對記者表示﹕“對于購房者來說﹐肯定是要還價的。最後的結果很可能是﹐中介表面上把價格漲上去了﹐購房者還還價﹐中介費仍舊維持原標准不動。”
為防止部分小中介鑽空子﹐以極低的中介費搶生意﹐一些認為漲價事在必行的中介公司甚至開始著手調整看房協議的部分條款。“權益保護顯得更為重要﹐中介也將更加重視買房人的違約行為﹐追究其相應的責任。”某中介公司負責人說。 |